加州庫比蒂諾,蘋果總部。
喬布斯的辦公桌上攤著三樣東西:一份藍天科技法務部發來的回函,一臺拆開的藍光X1,以及一份厚達八十七頁的專利檢索報告。
回函的內容很客氣。
用了三頁紙表達對蘋果公司的尊重,用了兩頁紙闡述對商標權的理解,還引用了幾條國際商標法的判例,最後花了一頁紙表明立場。
藍天科技透過合法途徑獲得iPad商標,轉讓手續完整,權利狀態清晰,不存在任何瑕疵。
整封信讀下來,全是文字遊戲,卻沒有一句實在的。
字裡行間透著一種彬彬有禮的傲慢,像是提前準備好了一切,算準了蘋果會來找茬,然後用一團棉花把拳頭擋了回去。
“布魯斯。”他按下內線。
首席法律顧問布魯斯·塞維爾推門進來,手裡也拿著一份同樣的回函影印件,顯然剛到辦公室就收到了。
“你看過了?”
“看過了。”
“你的判斷是什麼?”
“回函內容寫得很漂亮,但本質上是在拖延。他們不想提供轉讓鏈檔案,又不想把話說死。
我建議我們直接啟動訴訟程式,以權屬不清為由向大陸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
喬布斯沒有接話,目光落在桌面上那臺拆開的藍光X1上。
“專利分析報告呢,有沒有異常?”
塞維爾把手裡的資料夾放下,翻開到標註了彩條的那幾頁:“技術團隊把藍光X1拆了。主機板、螢幕、電池、充電介面、電源管理晶片,每一個關鍵元件都做了逆向分析,和我們的專利庫做了逐項比對。”
“結果怎麼樣,有沒有對我們的專利構成侵權?”
“螢幕方面,他們用的是電阻屏方案,跟我們完全不一樣,法律上很難構成侵權。
快充部分,他們用的是定製電源管理晶片,電壓電流調節協議是自己寫的,獨立於任何現有標準。
電池方面,矽負極技術是材料層面的突破,跟蘋果的專利池沒有交集。”
塞維爾停頓了一下,翻到最後一頁,臉色有些難看。
“喬,還有一件事,比剛才那些更棘手,更嚴重。”
他把資料夾裡的附件抽出來,是幾份打印出來的專利公告截圖。
頁首上印著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標誌,申請日期是2009年4月,公開日期是2009年7月。
申請人是深藍智慧財產權有限公司。
“技術團隊在檢索藍天科技專利池的時候,發現他們申請了玻璃後蓋和金屬中框的一體化外觀設計,還有一套射頻天線佈局專利。
天線放在金屬中框的特定位置,利用邊框作為輻射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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