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曼徹斯特市石頭區,莉莉街444號。
赫敏望著坐在旁邊看書的男孩,眼裡滿是期待:“戈恩,我們馬上就能一起去切特豪斯公學了!”
戈恩合上書抬起頭。紅色頭髮下面,那雙碧綠色的眼睛清亮得很,臉蛋還帶著孩子氣,五官卻精緻得像雕刻出來的一樣。
他順手揉了揉赫敏的腦袋,笑著回應:“當然,我們很快就能一起上學。”
說是切特豪斯公學,其實應該是霍格沃茨才對。
戈恩本來在家裡舒舒服服地看《無恥之徒》,誰知道電視忽然“啪”地炸開。等他回過神來,人已經穿越了。
起初,他還以為自己會變成那個同名的戈恩,甚至連怎麼改變“原主”的取向都提前想好了。
結果剛睜開眼,他就聽到有人在喊:“別傷害哈利和戈恩,他們不是預言裡的孩子!”
這句話把他聽得一頭霧水。可還沒等他捋清楚,熟悉又陌生的綠光已經衝到了眼前。
死亡的逼近,硬生生喚回了他做嬰兒時一年多的記憶。到了這時,戈恩才弄明白,自己不是普通穿越,而是轉生到了《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
更離譜的是,他成了原著里根本沒有的那個人:波特家的小兒子,哈利·波特的雙胞胎弟弟,戈恩·波特。
那一晚,莉莉用自己的身體擋在兩個孩子前面,替他們挨下了索命咒。戈恩則被衝擊力直接掀出房子,摔在外面的草坪上,昏過去後反倒避開了伏地魔的追殺。
他的親哥哥哈利·波特就沒那麼狼狽了。傳奇身份加上主角光環,讓哈利也躲過了災難,之後又被鄧布利多帶走,成了那個傳說中的“大難不死的男孩”,以及未來能夠擊敗伏地魔的人。
戈恩卻沒有等到鄧布利多。
也許是因為他的出現引起了蝴蝶效應,草坪上的他被路人當成了普通棄兒,隨後送進了孤兒院。
不過,父母沒了,金手指倒是及時出現。戈恩成了孤兒沒多久,魅魔系統便跟著覺醒。
只要讓別人對自己產生心動,就能拿到魅力值;有了魅力值,還可以換魔法物品和各種技能。
戈恩當時就一個想法:這不就是談戀愛系統嗎?
一想到原著裡那些顏值逆天的姑娘,他立刻覺得這個系統也不是不能接受。
孤兒院的生活也沒有他想得那麼糟。憑著那張俊秀又軟乎乎的臉,他做錯了什麼都很容易被原諒,日子過得相當滋潤。
孩子們喜歡和他玩,負責照顧他們的大人則因為他年紀這麼小就失去父母,對他格外照應。
七歲時,戈恩在公園裡碰見了格蘭傑一家三口。看著那個漂亮可愛的小姑娘,他差點脫口喊出艾瑪,趕緊在心裡改口:不對,是赫敏·格蘭傑。
從那以後,他和赫敏成了朋友。靠著魅力值,戈恩很快把赫敏父母的好感刷得滿滿當當,讓他們動了收養他的念頭。
但面對這份提議,戈恩卻搖頭拒絕了,只說自己不想給格蘭傑叔叔和格蘭傑阿姨添麻煩。
開玩笑,真要和赫敏變成姐弟,以後還怎麼理直氣壯地追小女巫?
誰知道他的拒絕沒有讓格蘭傑夫婦放下心,反而讓他們更加憐惜這個孩子。兩人直接和孤兒院簽了寄養檔案,把戈恩接到了家裡。
這幾年下來,他們對戈恩的親近程度,甚至超過了對親生女兒赫敏的照顧。
赫敏學跳舞,他也跟著學;赫敏去練鋼琴,他同樣有一份;赫敏報名補習課,格蘭傑夫婦也從沒忘記給他報上。只要赫敏有的東西,戈恩基本一樣不缺,簡直就是被當作親兒子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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