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秀三十歲生日那天,陸長青在鵬城談一筆重要生意。
她提前半個月提醒過一次,生日當天卻只收到秘書打來的電話。
“陸總讓我轉告,事情結束後給您補禮物。”
虞秀在電話旁站了很久。
晚上,兩個孩子吵著要吃肉。她做好四菜一湯,最終只有自己和孩子坐在桌邊。
第二個月是虞嬌的生日。
顧承野原本也要去外地。他把行程提前三天結束,凌晨趕回來,在城西小院裡掛滿彩燈。
鄭曼華送來珠寶,顧父送了一幅字,公司的司機們湊錢買了一隻大蛋糕。
虞嬌什麼也沒做,只穿著漂亮裙子坐在眾人中間,一遍遍說自己有多高興。
每個送禮物的人都覺得心意沒有白費。
虞秀被母親叫來參加。她看著顧承野替妹妹戴上項鍊,終於忍不住說:“長青只是工作忙。他去年也送了我一塊表。”
沒有人問她。
虞嬌拿起蛋糕:“姐姐要哪一塊?”
那份不接招的從容,像一根細針扎進虞秀心裡。
她忽然不想吃了。
離開時,虞母追出來,把一包點心塞給她。
“你和長青日子越過越好,別總和妹妹比。”
“我沒有比。”
虞母嘆了口氣:“你每次見嬌嬌,都要提長青賺了多少錢。”
虞秀臉色發白。
“我只是怕你們看不起他。”
“現在誰還看不起他?”
虞秀回答不出來。
她或許早已不是為了讓別人看得起陸長青。
她只是想要一次次證明,自己當年的選擇沒有錯。但是有些答案,或許只是她不願意承認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