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晴三十歲生日那天,賀景堯問她想要什麼。
她像往年一樣回答:“什麼都不用買,你陪我吃飯就好。”
賀景堯準備了一束花和一頓晚餐。
可臨近下班,海外分公司突然出現合同問題。他打電話道歉,說會盡快趕回來。
林晚晴一個人在餐廳等了三小時。
服務生第五次來問是否上菜時,她終於說不用等了。生日蛋糕只有巴掌大,是餐廳隨單贈送的,上面連名字都沒有。
賀景堯凌晨一點回家,送她一條臨時讓助理購買的項鍊。
“對不起,明天補給你。”
林晚晴看了一眼品牌,價格不到兩萬元。過去她一定會覺得合適,此刻腦中卻浮現虞嬌的畫廊、祖母綠和那張五百萬支票。
“你是不是覺得,我什麼都不要,所以什麼都可以隨便?”
賀景堯愣住:“項鍊不喜歡?我讓人換。”
“不是項鍊的問題。”
“那是什麼?”
“算了。”
她又說了算了。
賀景堯忙了一整夜,也失去耐心:“晚晴,是你說什麼都不用買。我臨時有公事,已經向你道歉,你到底希望我怎麼樣?”
林晚晴眼淚掉下來:“如果是虞嬌說不要,賀硯禮也會真的什麼都不準備嗎?”
“為什麼又和她比?”
“我沒有比!”
她的聲音太大,連自己都嚇了一跳。
賀景堯沉默良久:“你想要什麼,可以直接告訴我。”
“說出口還有什麼意義?”
“那我要怎麼知道?”
兩人隔著一張餐桌,相對無言。
林晚晴曾以為,不開口索取的人更值得愛。
可當她真的什麼都沒得到,心裡的委屈並沒有因為清高而減少半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