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婆婆,我罩着》第34章 有人撐腰(2)

作者:半兩禪心·13小時前

她看著趙建忠,依然雲淡風輕,同時掏出了手機,攝像頭對準他,一邊錄影一邊清晰地說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她頓了頓,繼續道:

“第四十五條: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構成犯罪的嚴重家庭暴力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錄完,她偏頭看向趙建忠,語氣平淡:

“叔叔,您儘管打,我錄著呢。這都是家暴的證據。”

全場死寂!

針落可聞!

趙建忠的笤帚高高舉過頭頂,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僵在半空。

趙明宇也愣了一下,但一點沒有阻止林清言的意思。

趙明欣短暫懵圈後,差點笑出聲——她和哥哥奈何不了爸爸,嫂子能啊!太爽了!

見眾人都愣了,林清言又補了一句,語氣甚至帶了點催促:“叔叔,打還是不打?您倒是爽快點。”

趙建忠臉漲得比公雞冠子還紅。兒媳婦錄他打老婆的影片當家暴證據?!瘋了!

“打——給我打!我看她敢不敢去告你!家暴?我呸!”老太太怒髮衝冠,抓起筷子就扔向林清言,“趙明宇!這人你從哪兒帶來的給我帶回哪兒去!我趙家廟小,容不下她這尊大佛!”

筷子飛向林清言面門,趙明宇抬手一擋,“啪”一聲,筷子落地。

林清言反而笑了,聲音清脆:“嘻嘻——攆我走?不好意思,我是趙明宇的合法妻子。這是趙明宇的家,自然也是我的家。”

“什麼?”

滿屋子人都愣住了。

趙建忠不可置信地看向兒子:“明宇,她……她說啥意思?”

趙明宇一把奪過父親手裡的笤帚,“哐當”扔在地上,聲音清晰有力:“我和言言已經領了結婚證。她是我的合法妻子。就這個意思。”

他嘆了口氣,看著父親:“爸,上次在舅舅家,您是怎麼保證的?這會兒又要打我媽?”

趙建忠又羞又惱,還沒開口,老太太又吼起來:“少提周家!他周家還能壓過我老趙家不成?哼!”

她瞪著林清言,眼神像淬了毒:“領證了?領證了就能騎到長輩頭上撒野了?沒辦酒席,沒敬茶,不算趙家人。”

林清言收起手機,挽住趙明宇的胳膊,站得筆直,聲音不高,卻字字清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是否舉辦婚禮,並不影響婚姻的效力。”

她看著老太太,微微一笑:“所以,我和明宇,是法律承認和保護的合法夫妻。這是事實。”

老太太被她一番法律條文砸得暈頭轉向,張著嘴,卻找不到話反駁,只能呼哧呼哧喘粗氣。

一直沉默的孟浩,此刻低下頭,掩飾住眼中翻湧的劇烈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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