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的日子,沒有轟轟烈烈的告白,也沒有誰先開口說“在一起”。
就是那天早上,陸長風從城中村的巷子裡走出來,拐進路邊的小吃店,花五塊錢買了兩個雞蛋、兩個肉包、一盒牛奶。塑膠袋拎在手裡,熱乎乎的,隔著袋子燙手心。
他推開門的時候,姜英剛醒,頭髮亂糟糟地披著,坐在床邊揉眼睛。
“吃早飯了。”他把袋子放在桌上。
姜英愣了一下,看著那些東西,忽然笑了:“你買這麼多?”
“你太瘦了。”陸長風沒看她,轉身去拿搪瓷缸倒水。
姜英沒再說話,洗漱後,拿起一個肉包咬了一口,低著頭,耳朵尖紅紅的。
就這樣,兩個人算是確定了關係。
沒有戒指,沒有鮮花,連一句“我喜歡你”都沒說出口。兩個互有好感的靈魂——或者只是兩個在異鄉太寂寞的人——就這樣擠進了同一間小屋。
從此以後,每天早上,兩個人踩著晨光去廠裡。路過城中村的早餐攤,花兩塊錢,買四個饅頭、兩杯豆漿,邊走邊吃。
其實廠裡食堂的早餐也很豐富,但姜英想多睡一會,起的晚些。
姜英吃饅頭喜歡撕成一小塊一小塊,細嚼慢嚥。陸長風吃得快,三兩口就解決一個,然後把另一個掰成兩半,塞一半給她。
“你吃吧,我飽了。”姜英推回去。
“你吃得跟貓一樣。”陸長風把饅頭塞進她手裡,自己拍了拍手上的碎屑,大步往前走。姜英在後面追上來,嘴角還沾著饅頭渣,他伸手幫她抹掉,動作自然得像做了很多年。
只要不加班,陸長風就會到菜市場買雞肉,排骨,蝦。陸長風捨得買好菜。
他自己在幹部飯堂,吃得不錯,平時花錢也不多。
回到出租屋,煤爐生起來,小小的屋子飄著飯菜香。
姜英不會做飯,就站在旁邊打下手,遞鹽、遞醬油,偶爾拿鍋鏟翻兩下,翻得手忙腳亂。陸長風把她推開:“算了算了,你等著吃就行。”
排骨燉好,菜炒好,加上姜文慶,三個人坐在那張舊桌子前,一人一碗飯。
有一天,姜英拿出一條圍巾,針腳歪歪扭扭,線頭都沒藏好。
“我織的,你戴上。”
陸長風看了一眼,沒說話,直接圍在脖子上,很暖和。
姜英笑了,眼睛彎成月牙。
那條圍巾他後來一直留著,直到線頭散了不少也沒扔。
姜文慶有時候來吃飯,一進門就喊:“姐夫,今天吃什麼?”
姜英瞪他一眼:“瞎叫什麼?”
姜文慶嘿嘿笑,不接話,坐下就吃。陸長風沒否認,夾了一塊排骨放到姜英碗裡,又夾了一塊給姜文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