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打工那些年》第64章 大檢查(2)

作者:青雲長紅·4小時前

陸長風走出去看。

隔壁那條街的一家小店,門口停著警車。兩個民警站在裡面,老闆紅著臉,正在爭辯。

“我就是小本生意,不知道要辦那麼多證……”

“不知道?消防不合格,你還有理了?”

老闆還想說什麼,民警遞給他一張紙:“罰款兩千,停業整頓三天。整改完再申請檢查。”

老闆接過單子,臉都白了。

旁邊還有一家,門關了,卷閘門拉下一半。門口貼著一張白紙:停業整頓。

姜文慶跑回來,氣喘吁吁:“長風哥,隔壁三家都被查了。兩家罰款,一家關門。”

陸長風沒說話,轉身回店裡。

晚上,陸長風坐在收銀臺前,翻著經營須知——上次李警官給他的那份。

他看得很仔細。

“第二十四條:經營性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應建立場內巡查制度……”

他拿了一支筆,在一張白紙上寫:

巡查制度:

1. 每兩小時巡查一次,發現未成年人立即勸離。

2. 發現瀏覽不良資訊,立即制止。

3. 消防器材每月檢查一次,過期及時更換。

寫完,貼在收銀臺旁邊的牆上。

他又翻了一頁:“第三十條:應建立上網人員身份登記制度……”

這個已經有了。登記本每天都記。

他又加了一條:登記本儲存不少於60天,寫在登記本封面。

第二天上午,陸長風去了趟派出所。

李警官在辦公室,看見他進來,有點意外。

“陸老闆,什麼事?”

“李警官,我想諮詢一下。現在電腦房經營,還有什麼新規定?”

李警官看了他一眼,從抽屜裡拿出一份檔案。

“這是市局剛下的通知。明年開始,電腦房可能要統一叫‘網咖’,要辦專門的《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具體細則還沒出,但方向是——更嚴,更規範。”

陸長風接過檔案,翻了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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