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打工那些年》第278章 租鋪(1)

作者:青雲長紅·2小時前

2008年5月中旬,葉世雄約房東在九龍塘鋪位門口見面。房東遲到了十分鐘,穿一件深色Polo衫,胸前掛著一副墨鏡,腋下夾著一個公文包。

他站在鋪位門口,看了一眼葉世雄,又看了一眼鋪位的捲簾門。

“是你要租鋪面?”

“對,我姓葉。代表長風貿易。”

“長風?”房東皺了皺眉,“租來做什麼?”

“開書包文具店。”

房東沒接話,從公文包裡掏出一串鑰匙,蹲下來開卷簾門的鎖。

鎖有點鏽,擰了兩下才開。捲簾門拉上去,金屬刮擦的聲音在巷子裡響了一下,又停了。他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你上次看過這個鋪位了?”

“看過了。”

“那就直接說,租金一萬五一個月。兩個月押金,一個月管理費。水電自己交。”

葉世雄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份由律所稽核過的合同模板:“我們計劃籤三年。”

房東翻開合同,看了一眼公司名稱,沒說什麼。他正要拿筆,隨口問了一句:“長風書包文具,在香港沒見過這個牌子?”

“深圳那邊有幾百家店。”

房東手裡的筆停了一下。“大陸公司?”

“對。”

房東把筆放下,合上合同:“押金要多收一個月。”

“為什麼?”

“之前租給一家大陸公司,做了半年就走了。大陸公司簽約時要多收一個月押金。”

“我們做了好多年了。”

“今年香港很多公司說倒就倒。”房東看著他,“你能籤三年,我收你三個月押金不過分。”

“三個月押金可以。”葉世雄說,“合同籤三年,租金每年上浮百分之五。”

房東想了想:“行。”

房東翻開合同,在最後加了一行字:“租戶提前解約須賠償剩餘租期租金。”

葉世雄看到了。“這個條款不是標準條款。”

房東沒有解釋,只是把合同轉過來,筆尖點在那行字下方:“你覺得行就行,不行就不租。”

葉世雄沉默了一下。他拿起筆,在那行字旁邊簽了字,沒有再說這件事。

雙方簽了字。葉世雄把合同收起來,拍了照片發給陸長風。

陸長風回了三個字:“本地做。風格統一。費用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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