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中外重案紀實錄》第一百七十五章 審訊與交代(1)

作者:上海寶木·1小時前

二〇〇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晚上,楊新海流竄到了河北滄州。

他已經在四省交界地流竄了三年,殺了幾十個人。他發覺河南、安徽、山東的警察都查得緊了,就想換個地方。

他覺得河北滄州那邊距離他往常作案的地方比較遠了,會比較安全,就去了滄州。

楊新海以往主要作案是在河南、安徽、山東交界處,所以他跑到河北的滄州以後,以為這裡的警察應該查不到他頭上。

所以,他這次放鬆了警惕。

往常他大都是住橋洞、廢棄房子的,但那天晚上,天特別冷,風也大。他找了半天,也沒找到合適的地方過夜。橋洞太冷了,廢棄的房子也四處漏風。

他想,反正都跑了這麼遠了,警察應該不會查到這兒來。今天晚上就奢侈一下,住個小旅館吧。反正他身上還有點錢,是前幾天作案時搶的。

他找了一家便宜的小旅館——供銷賓館,十五塊錢一晚上那種。他登記的時候,說身份證丟了,隨便編造了個名字寫上,老闆開始也沒在意,收了他的錢就讓他住進去了。

但那陣子豫、徽、魯、冀四省交界處出了個殺人魔的傳聞已經傳到了滄州,警方也已向各個酒店賓館下發了協查公告,再加上他住進賓館後晝伏夜出,行為異常,引起了酒店服務員和老闆的注意。

於是就發生了賓館服務員打電話給警方報警,老李和小王兩名警察來賓館蹲守並抓獲楊新海的事。

楊新海被帶到滄州看守所後,一開始還不承認,試圖矇混過關,但他曾經強姦過一些被害人,在被害人體內留下過自己的體液,所以被DNA檢測給釘死了。

他就這樣稀裡糊塗地在一個他以為安全的地方落網了。

由於案情極其重大,警方馬上對他展開了審訊。

楊新海沒想到,現在警察居然有了這種技術 —— 從現場他留下的體液,就能查到他頭上。

他以前作案的時候,從來沒留下過指紋,以為這樣就查不到他了。結果,DNA 還是把他查出來了。

沉默了半天后,他終於開始交代。

交代的時候,他表現出了驚人的記憶力。

他能說出每一起案子的具體時間:幾月幾號,幾點鐘;他能說出每一起案子的具體地點:哪個省,哪個縣,哪個鄉,哪個村;他能說出每一起案子的受害者情況:幾口人,多大年紀,長什麼樣。

他甚至還記得作案工具放在哪裡。他說,有一次他把作案的鐵錘埋在了村邊兩座老墳旁邊。警察去找,果然找到了。

他交代的時候,聲音高亢,滔滔不絕,就像在講故事一樣。他甚至還帶著一點得意——你們查了三年都沒查到我,結果我記得清清楚楚。

警察問他,你為什麼要殺人?

他說,我也不知道,就是想殺。第一次殺完發現不害怕,反而覺得刺激。後來就停不下來了。

警察問他,你為什麼要強姦?

他說,我也不知道,就是想幹。我這一輩子,沒娶上個媳婦,沒個正經女人。

他說,從 2000 年 9 月第一起,到 2003 年 8 月最後一起,一共二十六起案子,一共殺了六十七個人,強姦了二十三個。

他特意交代了幾起印象特別深的案子。

第一起,就是他第一次殺人。

他說,2000 年 9 月 19 日晚上,他在河南周口川匯區北郊鄉郭莊村,殺了一對七十多歲的老夫婦。他本來只是想偷點錢,結果被老頭髮現了,他慌了,就用錘子把老頭砸死了。老太太被驚醒了,他也砸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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