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間昂貴而簡陋的浴室裡,在嘩嘩的水流聲中,兩個遍體鱗傷的女孩,靠著彼此那點微弱的體溫,再次堅定了那個無比危險,卻也是唯一能支撐我們活下去的念頭。
逃出去。
熱水漸漸變涼,最終徹底冰冷。
我已經洗好了,只是林曉,一直在用水衝自己的身體。
十點五十, 尖銳刺耳的哨子聲準時在樓梯口響起,像一把利刃劃破了宿舍樓裡最後一點私人的、喘息的時間。
看守在樓梯口吹哨子,這就表示無論是洗漱的,洗澡的,上廁所的,都要立刻停止一切活動,回到自己的床鋪上,準備開始查房了。
我和林曉剛走出浴室,頭髮還溼漉漉的滴著水,身上帶著沐浴露殘留的、與這環境格格不入的虛假香氣。
聽到哨聲,我們心裡一緊,立刻加快腳步,幾乎是跑著衝回宿舍。
上樓梯的時候,一名值班的看守斜倚在欄杆上, 嘴裡叼著煙,眼神像探照燈一樣掃過每一個匆忙上樓的女工。
他看到我們,目光在我們溼透的頭髮和單薄的工裝上停留了片刻,嘴角勾起一絲下流的笑。
就在我們與他擦肩而過的瞬間,他看似隨意地伸出手,動作極快地在我和林曉的屁股上各摸了一把。
那觸感油膩而噁心,像被冰冷的爬蟲舔過。
我們身體同時一僵,但腳步絲毫不敢停留,甚至不敢流露出任何憤怒或反抗的神色,只是把頭埋得更低,加快速度衝上了樓。
這樣的事常有。
這些底層的看守,不敢真的在園區裡鬧出強姦之類的大亂子(畢竟我們還算是有編號的“資產”),但這種程度的猥褻騷擾,幾乎是他們枯燥工作中的常態和“福利”。
他們享受這種掌控他人身體、肆意羞辱的快感。
但是你如果以為,他們不敢在宿舍這種相對私密的地方實施更過分的行為,是留給我們最後一點可憐的人權,那才大錯特錯。
倒不是我們有什麼人權。 在這裡,我們連牲口都不如。
而是因為之前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就在這棟宿舍樓裡,有一名看守夜裡溜進女生宿舍,喝多了酒,要對那個女生實施不軌。
那個女孩拼命反抗呼救,結果同宿舍的另外幾個女孩,長期積壓的恐懼和憤怒在那一刻爆發了,她們合夥拿起身邊一切能用的東西——凳子、開水瓶、甚至拆下來的床腿,趁著酒意和黑暗,把那個男的活活弄死了。
事情鬧得很大。一下子死了好幾個人,在這裡人就是財產。一下子損失了這麼多“財產”, 讓園區高層非常惱火。
所以,後來園區老大, 下了死規定:嚴禁看守在夜間進入宿舍區域,嚴禁在宿舍內對“豬仔”實施暴力或性侵,違者重處。
這條規定不是為了保護我們,而是為了維持最基本的“生產秩序”,防止底層因為過度壓迫而再次爆發不可控的事件,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
所以這幫打手也不敢有什麼太越位的行為, 至少在宿舍樓內部,他們有所顧忌。
他們的猥褻和暴力,更多發生在走廊、工作間、倉庫這些公共區域,或者像林曉那樣,被更高層的人以“特殊任務”的名義帶走。
這條用幾條人命換來的、冰冷而功利的“規矩”,成了我們在這座地獄裡,唯一能用來保護自己夜間最後一點安全的、脆弱的屏障。
我們快步回到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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