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靈法師,遵紀守法》第160章 有一點不合規(2)

作者:任怨·15天前

謝安解釋道:

“臨床前研究,動物和體外實驗,然後向國家藥監局提交臨床試驗申請,倫理委員會審批後,才能開展四期人體臨床試驗。

等臨床試驗集齊資料,藥監局稽核,樣品檢驗安全後,審批透過,才能拿到藥品批准文號。”

這個流程很容易理解,和江舒桐決定是否投資差不多,走流程嘛!

“但是,關鍵恢復藥劑的獲取方式,必然會被倫理委員會秒否決。”

謝安說出了問題的關鍵:

“根本不可能拿到臨床試驗資格。那這種藥好聽點叫實驗室製劑,難聽點就是地下製劑,連醫療機構的院內製劑都不算。”

林洛和江舒桐想到了那種吸收別人生命力的方式,不用謝安如何詳細解釋,也能知道為什麼倫理委員會一定會否決。

把人當成藥材原料,絕對屬於違背公序良俗,而且還存在人體材料商品化風險,能批准才怪。

哪怕老美都不可能明面上批准這麼喪盡天良的藥品,嗯,血液製品除外。

“只要用就違法?”

江舒桐又追問了一句,這個問題和她本人息息相關,作為公眾人物,肯定是要心裡有數的。

“小批次製備,一對一私下給人使用問題不大,我又沒收你錢,不收錢完全沒事。”

謝安這方面還是提前瞭解過的,馬上回答道:

“一旦收錢大規模對外銷售,屬於未取得藥品批准證明檔案生產、銷售藥品,觸犯妨害藥品管理罪。哪怕效果再好,依然違法。”

“所以,這套東西根本沒辦法推向市場?”

林洛在旁邊聽了半天,現在總算是總結出了一個結論。

大姐姐可是知道謝安很缺錢的,如果這麼厲害的手法不能收錢不能推向市場的話,那謝安的問題一點都不會解決。

“理論上,是的。”

謝安很肯定的回答道。

雖然經過自己這一番分析,貌似推向市場不那麼合法,賺不到大錢,但謝安並不覺得有多遺憾。

生命虹吸最重要的目的是改善媽媽的身體狀況,只要能滿足這一點,就算是賺不到一分錢,謝安也無所謂。

“只是國內沒辦法上市。”

林洛在旁邊補充了一句:

“把你的明星資源客戶都準備好。安安又不是要賣藥,國內只做醫療諮詢服務。”

大姐姐算是看出來了,小男友在國內絕對循規蹈矩遵紀守法,絕不會越雷池一步,但出了國就是另一回事了。

謝安對國內和國外完全是兩個態度,出了國就是大鬧天宮的猴子,根本不管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大不了國外賺錢,想辦法轉回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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