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即怪談》第36章 意識重構(36)我?(2)

作者:祝你快樂呀·4天前

這次送走了張岑林,還不知道下一次“林紅”會出什麼招數。

他現在必須想辦法找到突破口。

現在他沒有考慮過的只有最後一條了。

【若你所在病房忽然出現大面積刺激性光源,且同病房其他人全部消失,或其他極端異常情況,以上規則全部作廢!】

這條規則透露出的資訊是,“大面積刺雷射源”和“其他人都消失”的危險性遠高於離開病房、被帶走物品、回憶、觸碰幻覺和接觸孩童。

到時候可以回憶、可以觸碰幻覺、可以接觸兒童……

那麼換句話說,其實這三樣東西對陳韶來說都沒有直接的威脅?甚至它們可能反而對陳韶有所幫助?

這樣看來,其實重點不在於它們,而在於“接觸”。

“接觸”會影響陳韶自己嗎?

像是那個孩子出現後,他確實殘忍得讓他自己都脊背發涼。

或許這也是“林紅”言語誘導、引發陳韶“回憶”的原因。

她希望自己被幻覺中的自己,又或者乾脆另一個自己取代陳韶本人?

可這似乎也不對。

如果她的目的只是這麼簡單,那根本就沒有必要設計帶走張岑林,只需要一次次暗示或者刺激陳韶就可以了。

但也說不定她只是想加快速度呢。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精神世界……精神世界……

他又為什麼會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裡,又遭遇這麼多針對?

類似的故事,陳韶倒是忽然想到了一個。

據說有個人在自己生活的城市接連不斷地遭遇追殺,警察和家人卻沒有幫助他,而是選擇助紂為虐,幫助殺手追殺主人公。主人公無數次險死還生,終於有一次被殺手殺死。

但他這個時候才真正地從病床上甦醒過來,發現那其實是心理醫生在嘗試喚醒精神分裂的他。

陳韶不覺得自己遭遇了相同的情況,畢竟也沒見過誰家心理醫生追著病人砍的,但這個故事裡確實有很多地方值得借鑑。

按照自己看到的場景來看,現實世界裡,張岑林已經死了,那麼他自己的病情大概也有所發展。

癌症末期,為了防止癌細胞轉移,必須在有苗頭的時候就及時嘗試切除。

骨癌就是這樣。

如果到了那種程度,或許陳韶的精神真的會出一點問題吧。

而如果把過去發生的事情、那些記憶都看作他精神世界的一部分,把“小陳韶”提出的建議視為好意,將“林紅”當成懷揣惡意的入侵者,那麼他和“回憶”其實站在同一陣營。

而如果陳韶的接觸不會給他自己帶來惡性後果,那麼會傷害到的似乎只有兩種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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