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即怪談》第104章 實踐題(2)

作者:祝你快樂呀·1個月前

【……學海無涯,我會不斷學習新的知識,督促自己進步……】

——為什麼越來越像是初中作文了。

【……在這樣的基礎上,成為一名知名的……】

——知名,而不是優秀,黑紅也是紅。

但是,知名的什麼?工程師?演員?怪談?市務局合作單位?

驀地,陳韶提起筆,鬼使神差地寫下了一個答案:

畫家。

他打了個寒顫。

【提燈女】在他腦子裡,它需要一個畫家。

但是我從、來、沒、有學過畫畫,除非機械繪圖和CAD也算。

陳韶盯著那兩個字,深呼吸了一陣,用力地把它們劃掉,換成了“馴獸師”三個字。

——他有一隻很聽話的兔子,還可能擁有很聽話的松鼠,他爸爸在森林公園工作,完美符合,甚至不需要他自己做什麼努力。

【……感受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最後簡單昇華一下,絕妙。

寫完這些,陳韶放下筆,轉身走向門外。

腕錶時間已經來到了凌晨一點,如果他現在出去,或許能跟那群【寄居體】撞個正著。

於是趁著這個空檔,他才有功夫仔仔細細地觀察了一遍校長室周邊的情況。

毫無疑問,這裡並不是現實——或者至少不在陳韶熟知的學校所在區域。

這裡很亮。

但沒有月亮,也沒有太陽,就只是自顧自亮著。

他目光所及之處全都是蔚藍的湖水,擠擠挨挨的荷葉、荷花、錦鯉、薄霧,以及蜿蜒曲折的紅色小橋,都更像是他剛剛腦子抽筋想到的神仙居所。

但是神仙養的魚應該不會吃人,也不會自相殘殺。

陳韶的目光從時不時跳起的錦鯉嘴裡那些寒光閃閃的利齒上掠過,不遠處的一片荷葉突然從根莖處折斷,轉瞬間就浸沒入湖水之中,很快漣漪也都消散了。

直覺提醒陳韶,這其中必有問題。他謹慎地往外伸了伸腳尖,又一釐米一釐米地把身體挪出去,確定不會有問題了,才跑到欄杆邊上,蹲下去看那些荷葉。

每一片荷葉上都刻著不同的字串……

他想他明白這代表了什麼了。

等到三點整,陳韶才再次踏上小橋,重複了來時的經歷。

那些惱人的簌簌聲捲土重來,陳韶甚至有一種蟲子們揮舞著堅硬帶甲的黑色節肢在他神經上行軍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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