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碩士科舉:震驚滿朝文武》第420章 結果正義(1)

作者:啊珍愛上了阿強·1個月前

李鄉紳氣得渾身發抖:“你兒子偷東西,被我當場抓住,送官法辦,天經地義!你竟然因此投毒害我全家?你……你還是人嗎?”

趙老闆慘然一笑:“我知道毒不死人,我試過的。我就是想讓你上吐下瀉,出出醜,讓你李家的名聲臭掉!我沒想害死人……”

縣令一拍驚堂木:“肅靜!”

他看向趙老闆,宣判道:“趙德厚,你因私怨投毒傷人,雖未致死,但情節惡劣。依大景律,投毒未遂者,杖八十,徒三年,賠償李鄉紳家醫藥費、誤工費共計紋銀五十兩。你服也不服?”

趙老闆磕了個頭,聲音沙啞:“小人……服。”

差役上前,將趙老闆拖了下去。

李鄉紳朝縣令拱手行禮,又朝林硯秋拱了拱手,轉身走了。

當天晚上,縣令又在縣衙設宴,款待林硯秋三人。

酒過三巡,林硯秋忍不住問出了心裡的疑惑:“大人,學生有一事不明。趙老闆今日上堂時,走路似乎不太利索。可是……動了刑?”

縣令放下酒杯,嘆了口氣,倒也沒有隱瞞:“解元公果然心細。實不相瞞,趙德厚起初死不承認,我們找到了酒肆的夥計,夥計說那天確實看見趙老闆鬼鬼祟祟地往酒裡放了東西,但他就是不認。本官無奈,只好動用了些手段。”

他頓了頓,又補充道:“不過解元公放心,本官絕沒有冤枉人。證據確鑿,夥計親眼所見,他賴不掉。用刑,不過是讓他開口而已。”

林硯秋點了點頭,沒有再多說什麼。

他心裡清楚,在這種封建朝代,能保證結果正義已經很不錯了。

程式上的正義,太難保證了。

畢竟朝廷都沒有明文禁止動用刑罰,地方官審案,用刑是家常便飯。

他雖有些不忍,但也知道這不是他能改變的。

徐長年插嘴道:“大人,那趙老闆也挺可憐的,兒子偷東西被抓,他一時糊塗……”

縣令搖搖頭,正色道:“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他兒子偷東西,是他兒子不對;他投毒害人,是他自己不對。一碼歸一碼,法不容情。”

方子瑜也點頭:“大人說得對。法者,天下之公器。若因私情廢法,則天下大亂。”

林硯秋端起酒杯,敬了縣令一杯:“大人秉公執法,學生佩服。”

縣令連忙舉杯,笑道:“解元公過獎了。下官不過是盡本分而已。”

幾人又聊了一陣,賓主盡歡。

酒席散去,縣令親自送三人到門口,又讓管家給每人準備了一份當地特產,說是一點心意,路上解悶。

林硯秋推辭不過,只好收了。

難怪都說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

考上秀才,就能夠讓一家人衣食無憂,考上舉人,就已經是光宗耀祖了,整個家族都能因此受益,至於更高的進士,說是魚躍龍門也絲毫不為過!

第二天一早,林硯秋三人收拾好行裝,跟縣令道別。

縣令送到城門口,拉著林硯秋的手,依依不捨:“林解元,此去京城,路途遙遠,一路保重。待解元公金榜題名,下官在縣衙設宴,為解元公慶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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