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高考狀元,接替吳春林》第242章 省委組織部長的詭辯術(2)

作者:愛吃蹄花的寸寸·5天前

你再能講邏輯,你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高育良立刻接過話頭,給予了韓景和足夠的支援。

現在省委常委們能站出來堅定支援他的人已經不多,不能讓自己人寒心。

至於沙瑞金的所謂支援,那是另一回事,高育良看的還是很明白的,沙瑞金只是不想讓沈如晦一家獨大罷了,並不是真心支援他的提案,只是為了搞權力平衡。

至於田國富,呵呵,只是一條緊緊追隨沙瑞金的狗罷了。

沙瑞金支援誰,田國富就支援誰。

“景和同志這個案例舉得好,舉得及時。”高育良立刻贊同韓景和。

“剛才如晦同志說組織結論和案件偵辦可以同步進行,這話從理論上講沒有錯,可現實中有呂州的案例擺在眼前。”

“你不能拿一個理論上的可行性來否定現實中已經發生的教訓。”

“我們做決策,要看的是實際效果,不是理論上的圓滿。”

“正確的理論太多了,只是角度不同導致各有差異。”

“侯亮平同志現在確實沒有問題,可萬一組織結論出來,萬一有新的問題被發現,到時候怎麼辦?”

“推倒重來,代價太大,不推倒重來,程式上有瑕疵,這就是兩難。”

“所以我堅持認為,讓侯亮平同志在組織結論未出期間暫時離開敏感崗位,是風險最小的選擇。”

“再加上我打心底認為侯亮平同志值得培養,所以推薦去學習,順理成章嘛。”

高育良這番話說得有理有據,在座的常委們有的暗暗點頭,沙瑞金也沒有急於表態。

可沈如晦在心裡盤算了一下,他必須承認韓景和這個案例確實有殺傷力,因為它把辯論從理論層面拉到了實證層面。

但他沈如晦不是那種被案例嚇退的人,大家都身居高位,經歷豐富,誰沒遇到過豐富的案例呢。

“景和同志這個案例,我聽得很認真,也承認這個案例的真實性。”沈如晦先給了一個大大的肯定。

“可我想指出的是,這個案例與侯亮平案之間存在三個本質區別。”

“第一,呂州那位主任的組織結論涉及的是貪腐問題,侯亮平同志的組織結論涉及的是程式瑕疵。”

“貪腐和程式瑕疵的性質天差地別,前者的風險是實質性的,後者的風險是程式性的。”

“你不能拿貪腐的風險等級來套用程式瑕疵的風險等級,那是拿秤稱布,量錯了物件。”

“第二,呂州那位主任經手的諸多專案是審批類事項,侯亮平同志經手的是偵查類事項。”

“審批類事項的本質是資源配置,一旦程式正當性存疑,資源配置的公正性就會被質疑。”

“可偵查類事項的本質是查證犯罪,程式瑕疵影響的是證據的可採性,不是偵查方向本身。”

“你把審批類的風險套用到偵查類上,這叫張冠李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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