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高考狀元,接替吳春林》第62章 陳岩石,你違法了!(2)

作者:愛吃蹄花的寸寸·1個月前

“您八十七歲高齡還在這裡站著受苦,我這個做晚輩的心裡過意不去啊。”

“要不這樣,您先跟老幹局的同志去旁邊坐坐,喝杯熱茶暖暖身子,有什麼話咱們慢慢說。”

陳岩石狐疑地看著傅安邦,總覺得這小子沒安好心。

但他還沒來得及開口反駁,陳超就帶著老王和兩個民警走了過來。

陳超湊了上來,笑容可掬,聲音溫柔得像在哄小孩:“陳老,我是老幹部局陳超,前兩天還去您家拜訪過的,傅省長說得對,您在這兒站著太辛苦了,跟我們回去休息吧,我們有車,送您回養老院。”

陳岩石一看到陳超,頓時氣不打一處來。

就是這個陳超,拿著沈如晦的雞毛當令箭,非要他去參加什麼退休幹部教育學習會。

還說什麼不參加就是不服從組織管理,就是違反退休幹部管理規定。

放屁!

全是放屁!

“陳超!”陳岩石把牌子往地上狠狠一丟。

“你這個沈如晦的走狗!馬屁精!”

“我陳岩石幹了一輩子檢察,什麼時候輪到你這種人來教育我?”

“你爹當年見了我都得叫一聲陳檢察長,你有什麼資格在我面前指手畫腳?”

陳超被罵得臉都綠了,但他是出了名的老好人,被罵成這樣也不惱。

“陳老,您批評得是,批評得是。”

“我確實不夠格,不過您在這兒站著確實不合適,要不您先跟我回去,咱們坐下來好好聊聊?”

傅安邦在旁邊冷眼旁觀,知道陳超降不住陳岩石這隻老刺蝟,該輪到他親自出馬了。

他給老王使了個眼色,然後走上前去,語氣忽然變得嚴肅起來。

“陳岩石同志,我以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的身份,正式通知你——你舉著帶有侮辱性文字的牌子在省委大院門口聚集,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該條款明確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你身為退休幹部,更應該以身作則、遵紀守法,而不是帶頭違法、以身試法。”

陳岩石愣住了,隨即勃然大怒:“你說我違法?”

“我怎麼違法了?”

“舉牌子就違法了?”

“老百姓的憲法權利呢?被你們吃了?”

“我告訴你傅安邦,你少拿這種罪名來嚇唬我!”

“我當年在檢察院的時候,什麼樣的案子沒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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