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長女略懂拳腳》第6章雲大力的回憶(1)

作者:小說與我·26天前

天色暗下來的時候,她找到了一處避風的山坳。

山坳裡有條小溪,溪邊有一塊平整的大石頭,正好適合歇腳。

她生了堆火,把野雞處理了,用陶罐燉了。

而此時,她的石屋迎來了不速之客。

雲大力帶著兩名親衛在山裡找了一天,尋著痕跡找到這裡,不曾想還是晚了一步。

親衛檢查一番說道:“將軍,這裡應該有人剛離開,痕跡都很新。”

雲大力看看天色:“今兒就在這歇腳吧,明天繼續尋著痕跡追。”

“是!”兩名親兵立即動手收拾石屋,把路上打到的野兔剝皮清理,生火烤了。

雲大力站在石屋前,眼睛怔怔地看向遠方,思緒飄回他的兒時。

兒時,他父親還在,因著是十里八村手藝好的屠戶,他家算不上殷實,卻也能吃飽穿暖,就長得很壯實,虎頭虎腦很惹人喜愛。

母親身體不好,只得了他一個孩子,他小時候過得很幸福。

十二歲那年,鄰村有人辦白事,父親去給人殺豬,回家途中遇暴雨,他被山體滑坡給埋了,找到時早已發臭。

母親自此一病不起,他扛起家裡重擔,小小年紀的他跟在大人後面給人扛麻袋換取低廉的工錢。

十六歲,他娘沒能熬過去離開了他。他抱著母親的屍身坐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拿出所有家底給母親置辦了一口薄棺,把母親葬了。而後一把火點了那間漏風的茅草屋,揹著父親留下的殺豬刀進了軍營。

那時候他是個毛頭小子,什麼都不懂,只知道自己力氣大,能殺人,能活著。

他從最底層的小卒做起,每一仗都衝在最前頭,身上大大小小的傷疤數都數不清。別人怕他,他不在乎。

可他心裡清楚,那些怕他的人背後怎麼說他——屠戶的兒子,野蠻,粗鄙,吃人肉。

他哪吃過人肉?

傳他吃人肉那回,是他帶著一隊人馬突圍,三天三夜沒吃沒喝,殺出重圍後餓得狠了,扒了敵軍身上的乾糧袋子啃。也不知道哪個混賬傳出去,說他餓了把敵人的胳膊啃了。

他懶得解釋。

解釋了也沒用。

後來打了勝仗,皇上賜了宅子,賞了官職,他站在那富麗堂皇的將軍府裡,頭一個念頭卻是:娘要是活著就好了。

他想過娶妻生子,想過有個家。可他這副尊容,這身名聲,方圓百里無人敢嫁。

他也曾動過心——在邊境見過一個小商賈家的女兒,那姑娘站在茶棚前對他笑了一下,笑得他心頭一發顫。

他託人去問,人家說姑娘已經定了親。

後來他才知道,那姑娘的親事是臨時定的,定的是個三十多歲的商人鰥夫。人家寧願嫁鰥夫,也不願嫁他。

他便死了這份心,一門心思撲在打仗上。

直到皇上賜婚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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