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老。這十二天,林氏所有能動用的資金,全部歸攏。我要在門開之前,把西南三十里內所有的醫院、修車鋪、小旅館、加油站,全買下來。”
“知夏。專案組那邊,把《林家血案》的副冊遞過去,只遞龍家那一卷。告訴他們——臘月十五,西南礦山,有一場大仗,請他們在外圍佈網。”
四條令下完,滿屋子人,全站起來了。
可林辰沒散會。
他看著白板上的地圖,忽然又說了一句:
“還有一件事。”
“這一仗,不是商戰,不是武戲。”
“是要玩命的。”
“所以,從明天起——”他環視滿屋子的人,“所有人,把手頭的事放一放。”
“回家,陪家人,吃頓飯。”
“該說的話,說了。該交代的事,交代了。”
“臘月十四晚上,老宅集合。”
“我做飯。”
會議室裡,靜了幾秒。
雷爺的眼圈,忽然就紅了。他悶著頭,第一個往外走,走到門口,回頭吼了一嗓子:
“主上!”
“我雷九活了五十多年,沒家沒口!要說家人——”
“四十七路,就是我家人!”
“臘月十四,我哪都不去!我就在老宅,幫你燒火!”
判官抱著刀,靠在門框上,淡淡地說:
“我沒有家人。”
“不過臘月十四,我也來。”
“幫主上,試菜。”
錢滿倉撥著算盤,笑呵呵的:“老朽倒是有家。可我那老婆子說了,我這輩子就幹過一件人事——跟對了林總。她讓我跟您帶句話:臘月十五,打贏了,回家吃酸菜白肉。”
沈知夏沒說話。
她只是把自己的日程表,清空了,然後抬頭,看著林辰:
“林總,我父母在國外。我打個電話就行。”
“臘月十四,我幫您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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