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這軟飯我先吃為敬》第147章 別動我心肝(2)

作者:綠水袖·14天前

“不幸府邸遭惡徒縱火焚燬,居無定所。特將城東故勳臣宅邸賜下,為呂攻月府第,以供安居。欽此 。”

宣旨內侍的聲音緩緩落下。

呂攻月伏在冰冷地面,心中百感交集。

她以前嚮往的房子居然是以這種方式得來。

數日後,三方聯合勘查的完整卷宗送入宮中。

仵作反覆比對火場痕跡,確認起火點不在房屋內部,而是書房跨院外側牆根之下。

廢墟灰燼之中,檢出浸透油脂的麻布殘片,還有火油燃燒後的殘留痕跡。

絕非燈火疏忽釀成意外,乃是歹人刻意在外潑灑引火油料,藉著秋夜大風蓄意縱火。

捕快順著牆外泥土之上遺留的腳印、攀爬翻越院牆留下的痕跡。

比對城門出入記錄,尋訪城中市井眼線,一路追索線索,很快鎖定全部犯人。

主謀正是湖廣巡撫的親妹妹。

湖廣巡撫因私鑄銅錢一案獲罪停職,家族多年積攢的財富被朝廷查抄,一族榮華付諸流水。

此人滿心怨毒,認定一切禍根皆是呂攻月而起。

她悄悄混進京城,拿出重金收買兩名慣於飛簷走壁的江湖亡命之徒。

想要一把大火燒燬呂府,最好連人一起燒燬,以此洩憤報復。

官差連夜合圍抓捕,人犯全部拿獲到案。

面對物證、人證,幾人無從抵賴,供詞與現場勘查結果嚴絲合縫,一一招認全部罪行。

供詞攤開在御案之上,李衡珏閱畢,怒意更盛。

當即聖諭昭告朝野,定下刑罰。

主謀,湖廣巡撫之妹,挾私報復,蓄意縱火謀害朝廷重臣,居心險惡,罪無可赦,判斬立決。

兩名收受錢財、參與縱火的亡命歹徒,判絞刑。

縱火一案終於塵埃落定。

別莊院中,驢姐安安穩穩待在院角的棚子底下。

腦袋埋進乾草堆,慢悠悠咀嚼草料。

耳朵時不時輕輕抖一抖,驅趕繞著身側飛繞的小蟲。

那日大火之中受了驚嚇,如今依舊有些敏感,稍有響動便會抬首張望。

確認周遭安穩,才又低頭繼續啃食乾草。

兩三隻家貓四仰八叉蜷在廊下向陽的石階上,皮毛曬得暖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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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小的遠不眼一瞟眼抬爾偶,柱廊撓子爪,腰懶個時不時花三隻一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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