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婚被逼為妾?真公主帶禁衛抄家》第44章:封棧(2)

作者:酒精沒有毒·24天前

梁掌櫃拍了拍自己的貨單,“我的車隊先走,三十輛太顯眼,我拆成三隊,每隊隔半日。”

週記東家道:“藥材怕潮,民倉若不能用,我便在城外搭棚,府衙總不能說八十箱藥材也會燒了城。”

蔣家東家接過兩份新船契,“我再叫三家常走西南水路的船行同行,貨是他們自己的,玄樞閣只給一個轉運價。”

“可以,契約分開,不許借謝家貨牌遮掩來處。”

八家商號的改道文書當日發出,大理知府接到訊息後,又派人去南門民倉查驗,連查三日,只挑出兩處油布離灶房太近。

大理分號來信詢問是否爭辯,謝昭顏只回了六個字。

“照改,改完請驗。”

沈棠看見回信,“他存心拖延,姑娘還照著改?”

“能改的便改,不給他留下現成的話,不能改的交布政使司裁定。”

“貨棧每停一日,都要付倉銀與車馬錢。”

“記清實際損失,等放行後再依法追索,眼下先讓貨走起來。”

半個月內,八家商號共計一百四十七輛車進入大理,三處民倉全部租滿,趙家南倉為了留住舊客,也被迫降了一成倉費。

布政使司的申飭終於送到府衙,文書寫明南門貨棧不適用城內客棧舊例,責令大理知府三日內複驗,不得另設條目拖延。

複驗當日,知府沒有露面,只讓通判帶人開封,水缸逐口查過,燈油庫也按新圖移到了東院。

大理商會的人站在門外,仍想勸許掌櫃留三成貨給趙家南倉。

“許掌櫃,大家都在大理做生意,何必鬧到布政使司?”

“貨棧按府衙要求改了,八家商號也照律納稅,哪裡算鬧?”

“趙家經營多年,路熟人也熟,玄樞閣初來便搶客,往後難免還有摩擦。”

“客商願意把貨放在哪裡,看倉費與車路,趙家若降價,照樣有人去,玄樞閣攔不住。”

“謝家真要與趙家各走各的?”

“路是朝廷修的,大理府也不是哪一家商號的院子。”

貨棧重開後,第一日只收了二十三車貨,秋收第三步終究晚了半個月,死去的兩匹馬也沒有查到投毒者。

謝昭顏在給蕭衍的信中寫得明白。

“趙衡的地方勢力確實深厚,這次是大理,下次可能是其他州,我們需要在西南布更多的子。”

寫到末尾,她換了一支細筆,只添了八個字。

“京中一切安好,勿念。”

信送到靖王府時,蕭衍剛看完秦州軍鎮的回報,見到最後兩字,拇指在信紙邊沿停了片刻。

“她腕傷才好,誰叫她又寫這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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