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為首官差偶爾問起顧時生平日為人,顧凡只說雙方已經斷親,少有來往,既不趁機汙衊,也不替顧時生遮掩。
官差見他回答有分寸,心裡也有了判斷。
一個十四歲的少年,面對縣衙傳喚還能驗看文書、安置家中、安排旁證,怎麼看都不像會因為幾句爭執便倉促殺人的莽夫。
......
半個時辰後抵達縣衙,顧凡隨官差穿過側門,在書吏處核對姓名籍貫,隨後才被帶入大堂。
堂上懸著明鏡高照四字,縣尊身著官服坐在案後,兩旁衙役持棍而立。
顧凡抬眼望去,顧大山、方氏和李翠花已經跪在堂下。
顧大山看見他時,渾濁雙目中先閃過懷疑,隨即化作怨毒。
他已經認定小兒子的失蹤與顧凡有關,即便沒有證據,也要把這口罪名釘在顧凡身上。
方氏則死死盯著顧凡身上的衣料,心裡盤算的不是顧時生能不能回來,而是顧凡一旦獲罪,家中的田地、新宅和銀錢該如何分。
至於阿煙,那般出眾的容貌,若賣給鎮上大戶,少說也能換一大筆銀子。
李翠花哭得最兇,手帕反覆擦著並不存在的眼淚。
她巴不得顧時生已經死透,只要顧凡被定罪,她便能趁顧初年幼,顧晚晚尚在襁褓,把藏起來的銀錢搜走,遠離這個窮村子。
縣尊拍下驚堂木,大堂內的低泣聲隨之停住。
“顧時生失蹤一案,本官只問事實,不聽猜測。”
縣尊翻開案卷,威嚴開口:“顧時生何時離家,最後去了何處,可有人親眼看見他與顧凡見面,又可曾尋到衣物、血跡或者屍首?”
顧大山握緊木杖,咬牙道:“回縣尊,時生十餘日前離家,親口說要找顧凡。”
“他這一走便沒回來,顧凡卻突然有銀子蓋宅買田,這難道還不夠可疑?”
縣尊沒有被他帶偏,指尖輕點案卷。
“銀錢可疑,自有賬目和來路可查。本官問的是,你有沒有親眼看見顧時生去見顧凡?”
顧大山動作一滯,只能低頭道:“沒有,但顧凡能獨自獵熊,力大無窮,時生若與他起了爭執,哪裡還有活路?”
方氏聽見這裡,立即哭天抹淚道:“縣尊明鑑,這個白眼狼發了財便忘本,不但逼著長輩斷親,還縱容家中惡婦打傷我們。他心狠手辣,什麼事情做不出來?”
縣尊冷冷掃了她一眼。
“斷親是否自願,有無文書存檔,本官自會核驗。你若再拿無關之事擾亂問訊,便去堂外候著。”
方氏不敢再撒潑,只能咬緊牙關,把哭聲憋在喉嚨。
李翠花見縣尊不吃這一套,立刻伏地聲淚俱下:“我家男人老實本分,只是想勸侄子回去認錯,誰知這一去便沒了蹤影。求縣尊替我和孩子做主!”
顧凡站在一旁,將三人的話逐字記下。
顧時生為何找他,老宅的人心知肚明,如今卻把搶錢說成勸和,把尋釁說成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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