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他才十二歲,個子不高,骨頭硬,扛著半袋大米,咬著牙跟在父親身後走,腳步還不穩,但從來不喊累。
工地上的人都笑周正喜,說你家娃這麼小就出來賣力氣,小心長不高。
周正喜只是嘿嘿笑,旱菸袋抽得吧嗒響。
周克華也不說話,只顧埋頭扛貨,休息時就蹲在一邊,從懷裡摸出捲了邊的舊書,看得入神。
碼頭混混多,拉幫結派,搶地盤、收保護費。
有人拉他入夥,說跟著哥幾個混,吃香喝辣,比扛貨強。
他卻搖搖頭,拒絕了。他心裡算得清楚:入夥人多,分錢也多,嘴也雜,哪天出事了,有人一撂,全都得進去。一個人幹,雖然少賺點,但乾淨,安全。
這是他第一次明確地拒絕 “合夥”,也是他這輩子 “獨狼法則” 的雛形。
十三歲這年,他第一次驗證了自己的道理。
那天收工晚,他抄小路回家,走到田埂邊,被三個鎮上的混混攔住了。
領頭的是個十五六歲的半大孩子,外號 “二癩子”,在鎮上偷雞摸狗出了名。他們搶走他當天的工錢,三塊二毛錢。
換作別人,要麼給錢,要麼喊人。
周克華都沒有,他慢慢放下肩上的麻袋,反手從田埂邊摸起一塊半頭磚,抓在手裡。
二癩子笑他:“怎麼著,你還想動手?”
話音沒落,周克華已經衝上去了。他個子矮,也不說話,照著二癩子的額頭,結結實實就是一磚。
“嘭” 的一聲悶響,二癩子捂著頭倒在地上,血從指縫裡往外冒。
另外兩個混混都愣了,沒見過這麼下手黑的,連句話都不說直接開砸。
周克華沒停,轉頭盯著另外兩個人,手裡攥著帶血的磚頭,往前邁了一步。那兩人嚇得往後退,轉身就跑。
他也沒追他們,而是蹲下來從二癩子口袋裡摸出自己那三塊二工錢,又把對方兜裡剩下的幾毛錢也掏了出來,揣進自己兜裡。
然後他拎起麻袋,拍了拍身上的灰,順著田埂走了,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回到家,他洗乾淨手上的血,照常吃飯。
父親問他臉上濺的血點子怎麼回事,他說路上摔了一跤。父親 “嗯” 了一聲,繼續抽旱菸,沒再多問。
那天夜裡,他躺在硬板床上,摸著兜裡的錢,心裡沒有害怕,反倒有一股說不出的暢快。
他再一次確認了從小摸出來的道理:講道理沒用,只要你夠狠,別人就不敢欺負你。
而且,一個人就夠了,不需要同夥。
從那以後,鎮上的混混都不敢惹他。大家都知道,周家那個黑娃,話少,但下手黑,千萬別招惹他。
他依舊獨來獨往,扛貨、看書、回家,三點一線。
只是他的眼神比以前更沉了,偶爾抬頭看遠處縣城的方向,沒人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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