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我追問。
張曉的聲音壓得很低:“李偉交代,趙德貴家那個小的,就是雲南女人的女兒。”
我站在店門口,手機貼著耳朵,外面有工人在搬東西,聲音很嘈雜,但我聽得清清楚楚。
“你確定?”
“他原話是:‘那個小的就是依蓮生的,我媽把她賣給趙德貴的。’”張曉停了一下,“但趙德貴老婆之前說那個小的幾年前走丟了,李偉說他也不知道丟哪兒了。”
我腦子裡飛速過了一遍時間線。
依蓮大約七八年前被帶到安南縣,沒多久就被打跑了。
周春蘭說小慧是那陣子抱回來的,趙德貴老婆說那個小的也是差不多同一時期接手的,時間完全對得上。
昨天后山挖出的蛇皮袋,不是屍骨,我當時就猜孩子可能被送走了,李偉只是回頭埋掉了剩下的東西,現在他親口交代了,果然如此。
“張律師,我媽剛給我發了條訊息,你看到了嗎?”
“看到了,楊家灣那個光棍,我已經把資訊發給經辦民警了。”
“那個小的從趙德貴家走丟的時候多大?”
“大概六七歲。”張曉說,“如果被人撿走,養到現在,差不多十來歲,跟你媽說的對得上。”
我拿著手機,後背貼著門框,一層冷汗滲了出來。
“張律師,警方是不是今天就去楊家灣查?”
“應該是,這種事要走程式,不能直接上門把孩子帶走,得先做DNA比對。”
“那依蓮知道嗎?”
“還沒告訴她,沒確認之前不能給她希望。”張曉說,“你也彆著急,這條線索已經遞上去了。”
我掛了電話,靠在門框上,手有點抖。
小琴湊過來,壓低聲音:“又是那個雲南女人的事?”
“是的,小琴,我忘了問你,張曉不是婚姻律師嗎?她怎麼連警察那邊查到什麼都知道?審訊說了什麼、派出所摸底結果,她比人家辦案的訊息還靈通。”
小琴隨即壓低聲音說:“除了打婚姻官司,張曉還處理不少婦女受害案件,和辦案部門經常對接,溝通渠道順暢,訊息比普通人快得多,再一個,他老公在所裡上班……你出去可別亂說啊。”
“原來是這樣,我知道了。”
五點半,張曉的訊息來了。
“警方下午聯絡了楊家灣當地派出所,讓他們先摸了一下底。”
“那邊怎麼說的,有訊息嗎?”
“那個光棍叫楊建設,今年四十八了,確實養著一個女孩,對外說是撿的,但是據鄰居反映,他家住得比較偏,那女孩從來不上學,平時也很少看見出門。”
“張律師,這孩子沒上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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