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先找到人再說。”
我掛了電話,在店裡坐了一會兒,何翠翠和林冉都走了,小琴在收拾東西準備回去。
“你也走吧。”我跟小琴說。
“你呢?”
“我再坐一會兒。”
小琴走了之後,店裡安靜下來,外面天已經黑了,我拿出手機,翻到我媽的語音,又聽了一遍。
“隔壁鎮上有個光棍,四十多了一直打光棍,前些年不知道從哪弄了個女娃回來養著……”
我回了條訊息:“媽,你別聲張,這事兒警察在查了。”
我媽秒回語音:“我知道我知道,我又不傻,這種事能亂說嗎?”
我又給張曉發了條訊息:“明天上午去楊家灣的時候,我能不能跟去?”
張曉過了兩分鐘才回:“不行,偵查階段外人不能到現場,你我都不行,經辦的周警官答應了,有結果第一時間通知我,你安心等訊息。”
我想了想,也是。
回家路上,我一直在想依蓮,她被折磨瘋了,心裡唯一的執念就是孩子,可是孩子卻……
小琴之前問過我,你跟依蓮非親非故的,為什麼這麼上心? 我沒跟她說實話。
我不是聖人,我幫依蓮,也是在幫我自己。
張曉說過,撫養權官司最怕的就是對方咬死“母親不配”,但如果李偉一家的拐賣罪被坐實,他不光要坐牢,連帶著整個家族的犯罪記錄都會成為法庭上的鐵證,一個參與拐賣兒童的家庭,有什麼資格爭撫養權?
找到依蓮的女兒,就是釘死李偉的最後一顆釘子!
到家後,安靜已經把三個孩子哄睡了,她自己的女兒也在旁邊的小床上睡著了,安靜看我回來,輕手輕腳走出來。
“老闆,孩子們都吃了飯。”
“辛苦了。”
安靜走後,我洗了把臉,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凌晨一點多,手機亮了一下,是張曉。
“明天上午九點出發去楊家灣,有訊息我會告訴你,另外,李偉母親今天的審訊筆錄裡提到,小的是依蓮的女兒,趙德貴老婆說小的六七歲的時候跑丟了,她怕擔責沒報案。”
我盯著這段話看了很久。
六七歲的小孩,從趙德貴家跑出去,被一個光棍撿走。
親生母親瘋了,買家怕擔責不敢報案,李偉一家裝作這個孩子從來沒存在過。
如果不是老天爺給了我這次機會,讓我有能力跑出來,如果不是一環套一環地查下去,李偉家的行徑到死我都不會知道這麼深。
我把手機放下,看著天花板,明天,明天就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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