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警官在發照片之前,問我:“胡老闆,照片內容涉及你的個人隱私,按規定需要徵得你同意才能傳送,你確認要看嗎?”
“確定,你發吧!”
照片加載出來的那一秒,我的大腦短暫地空白了。
因為這個人不是別人,是我自己。
照片裡的我,上身一絲不掛的赤裸著,下身穿著洗得泛白的紅睡褲,側身倒在牆角,頭髮散亂地遮住了半張臉,露出來的那半邊臉上全是青紫的淤痕,眼睛閉著……
我快速鎖屏,閉上眼睛回想……沒錯,是李偉在打完我後,趁我昏迷拍下的照片,不光如此,他還傳給了別人!
李偉……我發誓,一定不會放過你!!!
我深吸了一口氣,撥通崔警官的電話。
“崔警官,照片我確認是本人,拍攝時間是今年除夕夜,李偉打完我之後拍的,當時我已經快失去意識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
“這張照片是從手機微信相簿裡提取的,”崔警官說,“傳送人微信暱稱叫‘行者’,頭像是風景圖,我們已經查到了,這個號是用陳蘭花的身份證註冊的。”
我愣了一下:“陳蘭花就是李偉媽。”
“照片傳播路徑很清楚,”崔警官停了下繼續說,“李偉用‘行者’這個微訊號把照片發給了馬東昇,附了一句話‘你存好,要是我出事了你知道怎麼用’。”
“馬東昇抓到了嗎?”
“抓到了,今天凌晨在他雙河鎮老家蹲點抓的。”
“他交代了什麼?”
“交代了一部分,”崔警官的語氣沉了下來,“馬東昇說他跟李偉是老關係,從小玩到大的哥們,他在金色年華KTV的保安工作就是李偉給介紹的,李偉之前跟他說好了,年後自己也過來上班,結果李偉進了看守所,年沒過完人就進去了。”
“所以他是替李偉出頭?”
“他說都是他一個人乾的,跟李偉沒關係,這人嘴巴嚴得很,說是去太原玩的時候順便教訓了你哥一頓。”
“就這些?”
“就這些,問他還有沒有別人指使,咬死了就是替兄弟辦事,剩下的一個字都不吐,還有他們好像很謹慎,微信沒多說什麼話,其他的還在查。
胡老闆,入室勒你媽脖子的事他也認了,加上你父親找到的手機物證和基站記錄,足夠立案。”
“好。”
掛了電話,我在走廊站了很久。
天亮的時候安靜的姐姐從村裡趕來了,看起來有四十來歲,皮膚粗糙,手上全是凍瘡痕跡,進病房第一件事不是哭,是把被子角掖好,蹲下去檢查吊瓶滴速。
我跟她交代了安靜的傷情和後續手術安排,醫藥費我出,讓她安心陪著。
安靜姐姐站在床邊低頭說了句:“胡老闆,我妹這條命是你撿回來的。”
“不是我撿的,是她命大,命大的人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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