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被丈夫殺害的前一天》第103章 擇日宣判(2)

作者:文寶寶L·11天前

“夠了!”李偉突然爆發,猛地一拍桌子站起來,“你他媽胡說八道!楊桃是病死的!我沒打死她!”

“肅靜!”王法官連敲三次法槌,“原告再不控制情緒,將被請出法庭!”

法警快步走到李偉身邊,周明遠死死按住李偉的肩膀,在他耳邊急促地說著什麼。

李偉喘著粗氣,慢慢坐了下來,但雙眼依然死死盯著楊果,眼神里滿是恨意和威脅。

周明遠深吸一口氣,站起來,聲音都有些發抖:“審判長,我方對這份錄音的真實性存疑,錄音時間、地點、採集方式均未經司法鑑定,且錄音中的男聲是否為李偉本人,也無法確認,至於證人的陳述,完全是主觀臆斷,沒有任何客觀證據支援。”

張曉立刻反駁:“這段錄音是絕對真實的,充分證明了李偉具有長期、嚴重、不可控的暴力傾向,這樣的人根本不具備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條件。”

張曉停了一下,看向王法官:“審判長,楊桃的死因目前公安機關已經立案重新調查,無論最終如何定性,李偉的暴力傾向是不容置疑的事實。”

整個法庭再次炸開了。

“肅靜!”王法官連敲了三次法槌。

法警將楊果帶了出去,但法庭裡的氣氛已經完全變了。

周明遠站起來,聲音已經有些慌亂:“審判長,我方申請休庭,需要重新整理材料。”

“不同意,”張曉說,“我方的舉證已經完成,請法庭作出公正裁決。”

王法官翻看著卷宗,沉默了很久。

“本案案情複雜,涉及家庭暴力、未成年子女撫養評估,部分證據尚待核實,且關聯另一起正在偵查的刑事案件,案涉錄音需要移送司法鑑定,鑑定週期不計入審理期限,宣判時間將視鑑定進度確定,本庭決定休庭,擇日宣判。”

“審判長,”張曉站起來,“我方強烈建議,在判決前,禁止李偉接近三個孩子,李偉剛才在法庭上的失控表現,已經充分證明了他的暴力傾向和危險性。”

周明遠立刻反對:“這是剝奪父親的探視權,於法無據。”

“李偉有違反人身保護令的前科,”張曉說,“我們有充分理由擔心他會再次對我當事人及子女實施暴力。”

王法官看了看李偉,又看了看三個孩子。

“鑑於李偉此前有違反人身保護令的記錄,且在本次庭審中表現出明顯的情緒失控,”王法官敲下法槌,“本庭當庭裁定:在撫養權判決作出前,李偉不得接近三名子女,不得以任何方式騷擾胡烈烈女士及其家人,違者將承擔法律後果。”

法槌落下。

李偉的臉色鐵青,緩緩站起身,直直盯著我,眼神里的恨意幾乎凝成實質,彷彿要把我生吞活剝。

走出法庭,李倩從法庭裡走出來,她看見我,停下腳步,臉上帶著詭異的笑:“烈烈,你以為你贏定了?”

我沒理她。

趙正剛正在打電話,經過我旁邊時,我聽到他壓低聲音說:“要的就是這個。”

結束通話電話後,他盯著我看了一下,笑說:“胡老闆,好自為之。”

就在這時林冉打來了電話:“怎麼了?”

“飯店那邊出事了,有人匿名舉報飯店消防隱患,消防上門檢查,說要停業整改,老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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