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去過酒吧,全憑想象】
這一篇寫的有些糾結,感覺來回拉扯。
我叫胡建仁。我老公叫周榮。
大多數時間我叫他榮哥,撒嬌的時候會直接叫他哥,然後他就扛不住了,或者有時候心情實在不錯就叫老公,心情要是不好了,那就叫他老周。
他其實也沒有外面傳的那麼可怕。但他有一個很大的毛病—戲太多。
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我工作的酒吧,雖然這個工作地點聽起來有點不太正經,但給的錢多啊。
酒吧裡的燈光有時是偏暗的,有時是五顏六色的,空氣裡瀰漫著的酒精和香菸的味道。他的第一次來的時候,他在酒吧門口站了二十分鐘沒進來。
他一直在門口站著,磨磨蹭蹭的,似乎是想進來,但他又不進來。
我實在看不下去了,轉頭跟老闆說:“門口那個,是不是來收保護費的?”
老闆探頭看了一眼:“收保護費的沒長這麼好看。”
也對。
然後我就沒管他了,換上衣服去救場了。今天酒吧的主場臨時請假了,我今天一個晚上可以掙到足足平時3天的工資,開心。
結束後下臺,不知哪裡來的一個傢伙,一個噁心傢伙攥著我的手腕,纏著我,嘴裡還不停重複著什麼,一直肯不放開。
嘖,真想把他的手給砍了。這人真沒素質,拉拉扯扯的不肯放開。
但其實對於這種情況我倒也算是有經驗,這些欺軟怕硬的傢伙的不敢真正做些什麼的,只是藉著酒勁胡攪蠻纏,說到底只敢拉拉扯扯罷了,就好像這樣就能把自己白天裡碎掉的尊嚴找回來。
我之前也想過換一份工作,可是沒辦法,我太窮了,所以還是繼續忍耐下去吧,再等等,等我攢夠了錢......
但我沒有想到的是,人生的轉折點來的那麼快。
說實話,我那時應該是有些狼狽的。本來正想著叫酒吧的打手把這人拉走,然後我就被我的丈夫英雄救美了,他面色不善走過來了,掰開那個男人的手,語氣很穩地開口說了一句:“需不需要我送你一程”。
好帥!
然後那個傢伙就順從地被他的朋友帶走了......
切~~
我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腕,紅了一圈,也沒有太在意,畢竟以前比這更重的時候也有過。可不知為什麼,我心裡有些發慌,於是我把袖口放下來,把紅痕遮住。
我抬頭看向他,他好高,當然也很英俊,可以看出來這是一位優雅又有善心的紳士。
我向他道了謝。
我看見他手腕上戴的一看就很貴重的表,他這樣的人,一看就是我無論如何人都高攀不起的存在。
出乎意料的,他對我很是隨和,還和我交換了名字。
周榮,好名字。
我的文化水平並不高,但我覺得這個字很配他,榮耀應該為他俯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