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讓我叫他榮哥就好,真是一位儒雅隨和的大好人啊。
後來他經常來這裡,甚至可以說他來得太頻繁了,頻繁到我心裡發慌。一個星期他能來個七八次。
每次來了都會找我點一堆極其貴的酒,也不怎麼喝。當然我也因此得到了大筆的提成,甚至託他的福,我幾乎上班就只服務他一個人了。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經常忍不住偷偷地去看他,他長得真的很合我心意,俊朗帥氣,強大優雅,就連眼角的細紋都像是歲月偏愛的痕跡,絲毫不減他的風采,反倒增添了一絲閱歷沉澱下來的味道。
等等,他好像也在看我!
是的,看我。
我走到吧檯西邊他看西邊,我走到吧檯南邊他看南邊,我蹲下去找東西他看不見我了,就站起來伸著脖子找。
......
雖然腦子好像有點不好使,但他長得好看,身材好,衣品也好,說話聲音還特別溫柔。
說實話,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心動的,似乎從見到他的那一刻開始,我的心臟就不再屬於我了。每次看見他,我的心就怦怦跳的好快,也許這就是一見鍾情吧。
我終於忍不住嘗試著和他搭話,其實這有些冒險。因為之前有別的員工想要把這個大客戶撬過來,去找他搭話都被罵走了,說他喜歡安靜一些的環境,別去煩他。
可他既然老是這樣盯著我,應該也是對我有些好感的吧。
萬幸,他沒有因為我的貿然搭話而不開心。
我想我們應該是聊的很愉快的,他來的更頻繁了,每次來還會給我帶一些小禮物。
有時候是一束花,有時候是一些很好吃的小點心,有時候甚至是一些貴重的珠寶!?
他一開始的時候會叫我“小胡”,叫完自己耳朵先紅了,紅得跟煮熟的蝦一樣,然後低頭假裝喝酒,假裝什麼都沒發生。
我有時候故意逗他,走過去遞東西的時候湊近一點,他就整個人往後縮,後背貼緊椅背,眼睛瞪得圓圓的,像只被逼到牆角的貓。
之後我發現,我下班的路上有一輛車一直在跟著我,跟的不緊,就遠遠跟著,看我到家,一會就走開走了。
那是他的車。所以,他是不放心我嗎?還每天護送我回家。
真可愛啊。
不知不覺時間過得很快,我已經得到了足夠的錢財了,按照我之前的設想,我應該換一份更安全穩定的工作,但我現在完全不想了。
我甚至很期待每天的上班,這樣我就能再看見他了。
在我們認識的第三十天,他向我求婚了。他問我願不願意的時候,我說“好”的速度可能比他預想的快了一點。
我是真的很激動,也很高興,他要和我結婚,他要和我在一起。
其實按照我的猜想,最好的結果也不過是給他當一個被養在家外的情人。每天在家裡等著他的到來,或許還會有正宮的敲打。
不多沒關係,我也絕非善類。
他愣了一下,像是已經準備好了一段更長的話,還沒來得及說完就被中途截斷了。然後他把那枚戒指拿出來了,金色的,內側刻著字,後來我才知道那是他提前定好的,比求婚早了一個多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