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幕說我是千古一帝》第54章 趙五常之案(2)

作者:半斤八兩sa·13天前

【大火燒燬了地契?真的假的?】

【銀子就是好使,給了銀子講起來跟講故事一樣,講的挺有意思。】

【我看這店小二可以去當個說書的,掙兩份錢。】

【口才真好,羨慕啊。】

【我就知道有反轉。】

【這案子有意思,兩張地契,一張燒焦殘缺,一張完整嶄新,上演真假美猴王了都。】

【這縣老爺也太草率了吧,這麼快就下結論。】

【五年贖回?要是五年內贖不回去就是錢萬三的了吧。】

【確實,雖然派人走訪過原地,但也不能只聽一個人的說法。】

【兩張地契都是真的?】

【那第一次典當後趙五常贖回去了嗎?】

【假如兩張都是真的,那第一次應該是贖回去了。】

“黑心的錢萬三!有錢人沒一個好東西,準是看老趙頭老實硬搶的地。”

“哎呀,這趙五常真可憐,從大火裡搶出來的地契,真不容易。”

“那錢萬三還有一張完好的地契,這可就說不清了。”

“對呀,這都多少年了,不贖回去早成錢家的土地了。”

“那可是從大火搶出來的地契,總不會是假的,我看錢家的那張是假的。”

…………

“雲陽縣縣令只依律典條文,見殘契關鍵文字尚存便定案,卻疏漏了一件大事——典田契約,到期不贖,田地歸屬便會發生變化。”戶部尚書劉晏清看見天幕上這麼草率的斷案,搖搖頭,嘆了口氣,接著說道,

“且殘契只寫了典田,卻沒有寫明有沒有贖回,那錢萬三這張完整地契,是賣契還是新的典契?要想真正弄明白,必須傳當年的中人、鄰里,核對三十年前的舊事,還要查州縣當年的田籍底冊。”

“此案有蹊蹺,趙五常的舊契遭火焚燬,雖然紙張年代屬實,但是字跡殘缺,很多細節已經無從辨認。縣令拘泥律條,沒有詳查前後始末,只憑殘契斷案,難免有偏頗。如今兩方各持地契,不可偏信任何一方,要去核查田土登記簿冊,尋訪舊人,弄清當年到底是典田之後贖回,還是無力贖田,田地轉歸錢家。”吏部尚書盧弘簡也站起身說道。

蕭高宗的臉上看不出什麼表情,他敲敲手指,看向坐在旁邊的蕭珣,問道,“小九,關於天幕之事,你有何看法?不妨說來聽聽。”

蕭珣站起身行禮,認真回答道:“兒臣以為,此案疑點頗多。其一,那縣令斷案太過草率,思慮不周便倉促定案;其二,同一處田地,為何會出現兩份不同的地契;其三,趙五常的地契遭大火焚燬之後,為何不曾到官府補辦文書;其四,契約寫明五年便可贖回,可時隔多年,他為何直到今日才來縣衙告狀。”

“那依你之見,這樁案子,該如何審理判決?”蕭高宗微微頷首,接著問道。

蕭珣神色沉穩,有條不紊地回答:“啟稟陛下,此樁田土官司,絕不可單憑任意一張地契便倉促定案,依兒臣之見,應當分四步核查,不可偏聽一方之言。”

聽到這話,蕭高宗語氣溫和的說道:“仔細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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