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第二天要回顧家敬茶。
顧家住在軍區大院,兩層小樓,門口站著警衛。顧父顧明遠常年在部隊,顧母鄭曼華在省外貿公司任職,都是極講規矩的人。
鄭曼華原本更屬意虞秀。
虞秀勤勞懂事,會做衣服,也會照顧人。虞嬌卻從小嬌生慣養,漂亮得過分,一看就不是能安穩過日子的性格。
可換親是虞秀主動提出,顧家不願勉強。
虞嬌進門時,鄭曼華神情淡淡,只讓保姆接過東西。
“坐吧。”
虞嬌沒有因為她冷淡而畏縮。她走過去,把一條精心挑選的絲巾放到顧母手裡。
“媽,這是我給您挑的。”
“花承野的錢買來哄我?”
“對呀。”
回答太坦然,鄭曼華反而一怔。
虞嬌替她展開絲巾:“我第一眼看見這個顏色,就覺得特別襯您。承野的錢現在歸我管,我拿自己的錢給您買東西,不算哄嗎?”
她站在鏡子前,親手替鄭曼華繫好。
顏色果然合適,顯得人精神又年輕。
“您戴著比櫃檯上的模特好看。”
鄭曼華望著鏡子,唇角幾乎動了一下,又強行壓回去。
顧家姑姑在旁邊笑道:“嘴倒是甜。可做兒媳不能只靠一張嘴,總得學著操持家務。”
虞嬌轉頭看她:“姑姑家沒有保姆嗎?”
“當然有。”
“那您怎麼還要自己做?”
顧姑姑噎住。
顧承野靠在沙發上,毫不客氣地笑出聲。
鄭曼華瞪了兒子一眼,倒沒再說兒媳。
午飯時,虞嬌不會假裝矜持。哪道菜好吃,她便認真誇做飯的張姨;鄭曼華夾給她一塊魚,她立刻笑著說謝謝媽媽。
一頓飯下來,張姨對她印象極好,連顧父的神色都緩和許多。
臨走前,鄭曼華叫住虞嬌,給了她一隻翡翠鐲子。
“顧家傳給兒媳的,不值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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