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搖了搖頭,把臉埋在枕頭裡,聲音悶悶的:“沒有。”
他才繼續,一點點把皮膚擦乾淨,擦去上面沾著的灰塵和棉絮。
擦完了,他拿起藥膏,用指尖挑了一點,先在自己手心裡搓熱了,才輕輕地往她的皮膚上抹。
藥膏剛碰到皮膚的時候,她還是忍不住顫了一下。
他的動作立刻放得更輕了,一點點把藥膏抹勻。
臥房裡靜悄悄的,只有她細微的抽噎聲。
抹完了藥,他小心翼翼地把她的褲子提上來,替她蓋好被子,坐在床邊,看著她哭腫的眼睛,心裡像是被什麼東西一下一下剜著。
“還疼嗎?”他伸手想摸摸她的頭,又怕她躲開。
藥膏涼絲絲地滲進皮膚裡,她的抽噎聲漸漸小了。
過了好一會兒,她忽然轉過頭,眼睛紅紅的,看著他:“哥哥……你是不是真的不想要我了?”
他的心忽然疼了一下,立刻握住她的手,聲音裡帶著從未有過的鄭重:“胡說。哥這輩子,都不會不要你。你是哥唯一的親人,哥拼了命也要護著你。哥就是怕……怕你出事,今天下午找不到你,哥都快瘋了……”
她看著他眼底的紅血絲,忽然鼻子一酸,眼淚又掉了下來,往他身邊挪了挪,伸手抱住了他的腰,把臉埋在他的肚子上。
他隨即慢慢放鬆下來,伸手輕輕順著她的頭髮。
那天晚上,他在她床邊守了一夜,直到她睡熟了,他才靠著床沿眯了會兒。
她夜裡疼得哼唧一聲,他就立刻醒過來,伸手輕輕拍著她的背哄著她。
也是從那天起,他心裡清楚,自己這輩子,是栽在這個小姑娘身上了。
那支鋼筆,他一用就是十四年。
從十七歲的黃埔學生用到三十歲的保密局副站長,哪怕後來他收了無數支名貴的鋼筆,這支舊銥金筆,永遠放在他書桌最順手的位置,筆帽上那道淺磕痕,被他摸得光溜溜的。
日子一晃就到了民國二十二(1933)年,她七歲,要進寧城女子小學讀書了。
裴敘珩比她還忙。提前半個月,新書包、洋鐵皮鉛筆盒備好了,新發的課本一頁頁捋平,厚牛皮紙包了書皮。封面上用那支她送的銥金筆,工工整整寫了“林知微”,比他寫公文認真。
開學前一晚,他坐在燈下,給她的新書包縫軟軟的兔耳朵墊肩,怕硬邦邦的書包帶磨疼她的肩膀。
可他拿槍的手捏細針,怎麼捏怎麼彆扭,第一針就紮了個血珠,他蹙眉吮了一下,接著縫。
吳媽在旁邊納鞋底,笑得針都拿不穩:“我來縫就是了,你個拿槍的手,費這勁幹啥。”
他卻搖搖頭,捏著細針,一下下縫得格外認真。線跡歪歪扭扭像爬蜈蚣,兩兔耳朵一邊尖,一邊圓。
吳媽湊過來瞟了一眼,笑得納鞋底的錐子都戳偏了:“醜得沒眼看,孩子背上還以為馱了倆歪茄子。”
開學那天,他特意請了假,親自送她去學校。
一路上牽著她的手,一遍遍叮囑:“在學校要是有人欺負你,回來立刻跟我說,聽見沒有?”
她仰著頭,兩個羊角辮梢繫著他託人從滬上帶回來的水紅緞帶,用力點頭,攥著他的食指晃了晃:”知道啦哥哥!我拿頭名獎狀回來給你貼堂屋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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