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顧承訓查了將近半年。
從雲煙離開顧家的那天起,他就知道,有些事,不能再拖了。
那封信,是一切的根。
雲煙問他,他說不是,他說的是真話,可他沒有辦法解釋,因為他手裡還沒有證據,沒有證據的解釋,不過是一句空話,說了,也是白說。
所以他沉默了,他說了對不起,他說了等一切結束他知道那些話不夠,知道那些話撐不住她的信任,可那是他當時能給的全部。
他讓她走,是因為他知道,他正在做的事,危險,隨時可能出事,她留在他身邊,是一個把柄,是一個軟肋,是一個隨時可能被人拿來要挾他的東西。
讓她走,她才安全。
可安全,不等於他不查。
他把當年沈父被舉報的案子,從頭捋了一遍。
那封信,是兩年前送到官府的,舉報沈父私藏禁書、與亂黨有所往來這兩條罪名,在那個年頭,隨便哪一條,都夠壓垮一個普通的讀書人。
顧承訓找到了當年經手這件事的一箇舊識,託他把那封信的副本弄出來,看了字跡,心裡有了一個方向。
字跡,不是他認識的任何一個人的,卻有一種說不清的熟悉感,像是在哪裡見過,卻一時想不起來。
他把那份副本壓在書房裡,每隔幾天拿出來看一遍,看了將近兩個月,終於在某一天,想起來了。
魏錦堂賬房裡的一個文書,姓周,寫字有一個習慣,橫筆收尾的時候,會往上挑一個細小的鉤,不明顯,但在那裡,是一個人寫了多年字之後養成的、改不掉的習慣。
那封信上,每一個橫筆的收尾,都有這個細小的鉤。
顧承訓把這件事在心裡壓了很久,沒有聲張,只是悄悄去查那個姓周的文書,查他和魏錦堂的關係,查他兩年前的行蹤。
查出來的東西,讓他心裡那塊石頭,沉了一沉。
那個文書,兩年前曾經在魏錦堂的安排下,去蘇州待了將近一個月,時間,正好和那封信送出去的時間,對得上。
線索,到這裡,已經很清晰了。
那封信,是魏錦堂授意,讓那個文書寫的,送到官府,把沈父推進了那個泥潭。
可清晰,不等於證據。
字跡相似,是他的判斷,不是鐵證;文書去蘇州的時間對得上,是巧合,也可以是證據但只憑這兩條,還不夠,還差最關鍵的一環:那個文書,有沒有留下什麼,能直接證明他寫了那封信,能直接證明魏錦堂下了那道命令。
顧承訓把這件事在心裡壓著,繼續查,繼續等。
他知道,真相就在那裡,只差最後一步。
林伯年進來,把一份檔案放到桌上,說:少東家,周文書那邊,有新訊息了。
顧承訓抬起頭,接過檔案,展開,看了一遍,眼神沉了一沉。
周文書,兩年前從魏錦堂那裡離開,去了南京,在一家小商行做事,最近,聽說他和魏錦堂之間,有些舊賬沒有算清楚,兩邊鬧得不太愉快。
舊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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