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愛情:煙雨長安渡》第78章 沈伯鴻的下場(1)

作者:丁香花開滿園香·29天前

那紙狀書,我寫了三天。

不是因為不知道寫什麼,是因為每寫一句,就要把那些事重新過一遍,過一遍,就要把那口氣重新壓一遍,壓到最後,才能把那些話,寫得平,寫得準,寫得每一個字都落在該落的地方,不多,不少。

叔父沈伯鴻,當年聯合魏錦堂,偽造舉報信陷害父親,逼父親的私塾關門,逼父親臥病,逼父親在貧病交加里走完最後兩年這些事,我一直知道,卻一直沒有證據,只是把那口氣壓著,等著。

現在,證據有了。

魏錦堂的案子裡,宋廷玉呈上的那些證據,有一條線,牽到了沈伯鴻身上當年那封舉報信,是魏錦堂寫的,可送信的人,是沈伯鴻的人,沈伯鴻知情,甚至,是他主動去找了魏錦堂,用父親的事,換了一筆錢,換了顧家這門婚事的牽線。

他賣了父親,換了錢,又把我賣了,還了債。

我把狀書寫完,交給宋廷玉過目,他看完,說:這份狀書,證據充分,可以呈堂。

還有一件事,我說,他在蘇州的生意,那幾家鋪子,我要斷了他的路。

宋廷玉看了我一眼,說:你有辦法?

有。我說,陳師兄在蘇州有人脈,那幾家鋪子的貨源,都經過上海這邊,只要上海這邊的貨行不接他的單,他的鋪子,撐不過三個月。

宋廷玉沉默了片刻,說:你想得很清楚。

想了很久了。我說。

狀書呈上去,案子開審,是在一個陰天的上午。

沈伯鴻被帶上來的時候,我坐在旁聽席上,第一次見到他,是在父親走後,他上門來說那三千塊債的事,那時候他穿著一件體面的長衫,神情裡帶著一種居高臨下的從容,像是一個已經把一切都算定了的人。

今天,他還是那件長衫,可那種從容,不見了,換了一種說不清是驚慌還是茫然的東西,他進來,往旁聽席上掃了一眼,看見我,愣了一下,隨即把目光移開,不再看我。

審理開始,狀書上的每一條,逐一核實,每核實一條,沈伯鴻的臉色就白一分。

他辯解,說自己不知情,說那封信和他無關,說他只是幫人傳了個話,不知道里頭是什麼。

主審官問他:傳話之前,可曾問過信裡寫的是什麼?

他沉默了。

主審官又問:傳話之後,可曾收過錢?

他還是沉默。

那沉默,比任何辯解都更清楚。

等到最後,主審官問他還有什麼要說的,他抬起頭,往旁聽席上看了一眼,這一次,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停住了,沒有移開。

我看著他,沒有迴避。

他的眼神里有什麼東西,說不清是什麼,像是一個人,在這一刻,終於意識到,他以為算定了的那盤棋,早就已經不在他手裡了。

主審官拍下驚堂木,宣佈沈伯鴻知情參與陷害,罪名成立。

我站起來,走到堂前,對主審官行了禮,說:大人,民女還有一句話。

主審官點頭,說:說。

。來回要地不分一我,的親父我,父叔:說,鴻伯沈著看,過轉我

。下一了靜安上堂,去下落話句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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