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周桃記事兒起,家裡的好東西就從來輪不到她。
新做的布衫、鍋底燜的雞蛋、過年壓兜的零錢,還有爹媽臉上那點熱乎笑模樣……
全都是弟弟的。
她穿表姐剩的舊衣裳,吃弟弟扒拉剩的飯,家裡餵豬、燒鍋、掃地、縫補的活全是她的。
全部做完、沒人說一句好,彷彿她生下來就該幹這些。
弟弟呢,整天撒野亂跑,啥活不幹,闖了禍也是她捱罵,全家還都圍著哄,都說是天經地義。
她讀書腦子靈,老師說好好念能考上大學,可家裡說啥不讓,硬逼著她退學,說丫頭片子讀再多書也是別人家的,不如早點嫁人換彩禮,給弟弟攢錢蓋房娶媳婦。
周桃鬧過,跑過,可她啥都沒有,渾身上下連件像樣的新衣服都沒有,能跑到哪去?
每次被抓回來,就是一頓打,罵她白眼狼、沒良心。
熬了倆月,她終究是認了命,嫁給了鄰村的宥建林。
彩禮錢她一分沒見著,全給了弟弟。
定親、成親、懷孕、生孩子,日子一天天磨下來,她也就信了,覺得女人這輩子就是這個命,生下來就是要為家裡、為男人犧牲的,天生就是要貼補孃家、幫扶兄弟的。
等宥笙生下來,她下意識裡,也把這套想法往女兒身上套。
宥笙小時候乖得很,不愛哭,躺在嬰兒床裡安安靜靜的。
一看見她走過去,小眼睛就亮了,咧著沒牙的嘴笑,還吐個圓圓的小泡泡。
周桃那時候還覺得新鮮,伸手戳了戳她軟乎乎的臉蛋,嘴上嫌髒,說吐得滿臉都是,手卻拿起圍嘴,慢慢給她擦乾淨了。
後來宥笙大點,她跟宥建林去外省打工,把孩子留在老家。
每年過年回去,都覺得這孩子又冷了一點,不像小時候愛笑了,整天冷著張小臉,見了人也不怎麼說話,旁人都說這孩子性子悶,不討喜。
可就這麼個冷性子的小孩,唯獨對她親。
總偷偷塞給她一些自己做的小玩意兒。
樹葉粘的畫,彩紙折的星星,還有自己攢下的零花錢對她說,“媽媽,我攢的零花錢都給你,今年可不可以不要出去打工……”
吃飯的時候總挨著她坐,桌子底下,小手還會悄悄勾住她的衣角。
像只攆不走的小狗,你冷她也好,兇她兩句也罷,轉頭還是黏過來,一點不記仇。
可這份純粹的愛意,早已捂不熱她扭曲的心。
宥笙上高中那年,她們一起住在猊家。
有一回她收拾東西,翻出了宥笙的日記本,沒上鎖。
翻開一看,字寫得真好,一筆一劃的行楷,周正又有勁,就是紙被水泡過,有點發皺。
紙上就寫了一句話:媽媽…為什麼不愛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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