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妄站起身,朝宥笙走過去,步履如常,臉上掛著慣常的溫和笑意。
“小笙,”他說,聲音很輕,很柔,“我幫你擦頭髮吧。”
只可惜,論做狗的潛力,還是得時咎來。
他搶先三兩步湊到宥笙另一邊,嗓門大得像在報數:“笙笙,我我我!我傷口疼!你幫我看看!”
動作非常自然地接過她手裡的毛巾,仰著臉看她,眼睛亮晶晶的,哪裡有什麼傷口疼的模樣。
江妄的腳步,頓了一下。
他不擅長當搖尾巴的狗。或者說,他這輩子就沒對誰搖過尾巴。
在遇到宥笙之前,他連“討好”這兩個字怎麼寫都不知道。別人的死活跟他有什麼關係?別人開不開心跟他有什麼關係?他只需要做好自己的事,走好自己的路,其他的,一概不理。
是宥笙讓他學會了溫和,學會了體貼,學會了在適當的時候,露出適當的表情。
可這些東西,他學得太晚,也太笨拙。
他擠不進時咎和宥笙之間那種獨有的相處氛圍。
餘光裡,時咎又是幫宥笙吹頭髮,又是對著她笑得燦爛,嘴上不要錢的情話還不要錢似的往外蹦。
“笙笙你頭髮好香啊,用的什麼洗髮水?”
“笙笙你耳朵好小,好漂亮!”
“笙笙你低頭,我幫你把這縷頭髮吹吹乾,彆著涼了。”
一句接一句,密不透風,像一張網,把宥笙整個人都罩在裡面。
然後,他又藉著看傷口的名頭,捲翹的濃睫在眼瞼下方形成陰影,抿著唇,帶著宥笙的手,一點一點褪去自己上半身的衣服。
動作很慢。
慢到足夠讓她的指尖,一寸一寸地劃過他的皮膚。
一舉一動,都寫著明晃晃的勾引。
有點吵到他眼睛了。
江妄站在原地,看著這一幕,面無表情。
他同意猊千江的話。
時咎確實是個只會勾引人的綠茶屌。
還是段位最高的那種。
表面上是一隻搖尾巴的大型犬,實際上每一步都算得清清楚楚,什麼時候該撒嬌,什麼時候該賣慘,什麼時候該示弱,什麼時候該得寸進尺,已經是手拿把掐了。
可偏偏,宥笙吃這一套。
她就吃這種直來直去的、不要臉的、把喜歡寫在臉上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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