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從小就想當警察。
別的小孩在院子裡追跑打鬧的時候,他已經能安靜地坐在電視前面看完了整部刑偵紀錄片。
後來他真的成了一名警察。
他做事認真,待人溫和。
社群裡的人提起他都說“那個雷蒙德警官啊,是個好人”。
他不覺得自己有多特別,他只是覺得既然穿了這身制服,就應該做這身制服該做的事。
那樁高中生連環殺人案是他經手過的最沉重的案子之一。
死者都還那麼年輕,十幾歲的孩子,本應該在操場上奔跑、在食堂裡笑鬧。
他每次看到現場照片都要在辦公室裡多坐一會兒才能站起來。
第一次見到末末是在學校辦公室裡。
她坐在那一排驚惶的學生中間,穿著校服低著頭,像是要把自己縮成一小團。
他叫她的名字,她抬起頭來,那雙眼睛讓他愣了一瞬。
他當時在心裡想:這個女孩經歷了太多。而她看起來還那麼小。
後來她來警局做筆錄,他問了那些不得不問的問題,她低著頭一一回答。
他看到她耳尖泛著薄紅,整個人都像是要燒起來的樣子。
她身上有一種很特別的、讓人忍不住想保護的東西,那種感覺不是誰都能抗拒的。
他又對自己說:只有我這種成熟的大人能抵擋得住。
然後他決定讓她到自己家裡來住。
理由很冠冕堂皇。
“她捲進了兩起謀殺案,兇手很可能盯上她了,住在我這邊更安全”。
這個理由說出來的時候他自己都覺得確實很合理。
她搬進來之後,雷蒙德才發現那些細微的變化。
那天他下班回來,經過浴室門口的時候習慣性地瞥了一眼,架子上多了一瓶粉色的沐浴露,和她用的那瓶洗髮水並排放在一起。
旁邊還有一支淺藍色的牙刷,插在他那支深灰色的旁邊,像是畫面上多了一抹不應有的柔和色彩。
他站在門口看了兩秒,然後移開目光走開了。
這些痕跡越來越多。
廚房檯面上多了一個她常用的杯子,杯壁上印著一隻歪著頭的貓,和他那隻純白色的馬克杯放在一起。
冰箱裡多了她買的酸奶和水果,用保鮮袋分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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