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安局長:掃黑行動》第111章 見不得光的罪(2)

作者:天策大叔·11天前

“從四樓跑掉的人,不一定是周杰。現場看,周杰和向啟雲都不在KTV。他們很可能提前得到了風聲。”池瑜說,然後朝樓裡走,“帶我去看那間四樓的房間。”

駱家輝跟在她身後。

兩個人又回到了四樓。清晨的光從走廊盡頭的窗戶照進來,青白青白的,照得走廊裡的狼藉無所遁形。

地面上到處是拖鞋、紙杯、被踩爛的菸頭和幾片撕破的衣物。幾扇被撬開的門板歪歪斜斜地靠在牆上,露出了裡面的情形。

池瑜走進最裡面那間房。就是林小樂被關的那間。

房間很小,牆壁上沾滿了汙漬,空氣裡的黴臭味還沒有散盡。

她走到牆角,蹲下來,看著那張薄薄的床墊。床墊旁放著一個塑膠盆,盆裡有半盆已經發黑的水。床墊下面壓著幾本書,書頁卷著,其中一本是大學英語四級詞彙,封面上用圓珠筆寫著“林小樂”三個字。

池瑜把書拿起來,輕輕翻了翻。

書頁間夾著一張從作業本上撕下來的紙條,上面用很細的筆畫寫著幾行字,字跡已經有些模糊,但還能辨認出來:

“媽,我想回家。我錯了。我以後再也不敢了。求求你們放我走。我身上沒有錢,家裡也不會報警。我會乖乖的。放我走吧。”

池瑜拿著那張紙條,手指輕輕發抖。

她把紙條翻過來,背面還有幾行更小的字,寫的全是日期,從“十月初”到“十二月二十”,密密麻麻的,像一堵沒有出口的牆。

她把紙條小心地收進證物袋,站起來,臉上像是結了一層薄冰。

“駱支隊,把這條四樓的走廊全都拍照錄像。這間房裡的每一樣東西,都編號歸檔。”她說完,朝外走去。

下到二樓的時候,舒晴正帶著幾個女警在給女孩們做登記。

池瑜走過去,聽見舒晴在和一個女孩低聲說話,聲音很溫柔。

那個女孩穿著髒兮兮的羽絨服,手裡捧著一杯熱水,眼裡還汪著淚,但情緒已經比剛出來時穩定了不少。

池瑜站在旁邊看了一會兒,沒有打擾。

等舒晴轉過身來,池瑜朝她點了點頭,說:“辛苦了。把林小樂單獨照顧好。等婦聯的人到了,你負責對接。”

“知道了。”舒晴應了一聲,猶豫了一下又說,“池局,剛有個女孩子跟我說,向啟雲昨天下午來過KTV,給她們講,最近警察查得嚴,誰要是敢亂說話,就把誰送走。他還說,‘送走’的意思,就是賣到外地去。那個女孩說,有好幾個女孩已經被送走了,都是想逃跑或者不太聽話的。”

池瑜的眼神微微一沉:“送走?往哪送?”

“那個女孩也不清楚。她只聽說,有外地的車來拉人,一般都是晚上,從後門出去。”舒晴說。

池瑜點了點頭,看向門外的街道。

天已經亮了,青雲街上的霓虹燈還亮著幾盞,在一層薄薄的晨霧裡顯得格外不真實。

這個地方,白天和黑夜完全是兩個世界。而那兩個世界中間,隔著一道薄薄的門簾。掀開門簾,全是見不得光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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