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晴轉身出門,下樓。
她把那張回執拍了照。
她盯著螢幕,手指懸在傳送鍵上。
她想起舊宅門外那個清晨,他把傘塞給她,說“回去”。想起雨裡她跪著,他撐著傘從她身邊走過,說“跪完,就回去吧”。想起清單最後一行她寫的那個“為什麼”。
她不求原諒。她知道她配不上了。
但她總得做點什麼。不是為了讓他回頭。是為了讓自己,還配做個人。
她按了傳送。
照片發過去,她跟著打了一行字。打了刪,刪了打,前前後後改了七遍。最後發出去的,只有——
【對不起。這次,我站你這邊。】
發完,她攥著手機,站在路燈底下,手心全是汗。
一分鐘。
三分鐘。
手機震了一下。
她幾乎是抖著點開的。
螢幕上,兩個字:
【收到。】
沒有“謝謝”。沒有“沒事”。沒有“你終於……”。
就兩個字。公事公辦,像簽收一份快遞。
蘇晴看著那兩個字,眼淚一下就下來了。不是委屈。是她忽然懂了——這兩個字,已經是他能給她的,最好的東西了。換半年前,他連收都不會收。
她蹲下去,抱著膝蓋,在路燈底下哭了一場。哭完,她抹了把臉,把“林辰”那個備註,一個字一個字刪掉,重新輸了兩個字:
【林總】。
存好,她站起來,上樓。路過她媽身邊的時候,她只說了一句:“從今往後,我弟的事,你別再找我了。他賣了什麼,就得還什麼。這是規矩。”
同一刻。林氏大廈頂層。
林辰把手機遞給沈知夏:“查這張回執的付款賬戶。”
沈知夏掃了一眼照片,手指已經在平板上划起來了:“三十萬,資訊費用……付款方走的是一個殼公司,套了三層。”她頭也不抬,“給我兩小時。”
一小時四十分鐘後,她把平板轉過來。螢幕上是一張地圖,紅點落在城南,一棟臨河的老茶樓。
“錢是從這家茶樓的賬上走的。”沈知夏說,“茶樓老闆是個擺設,真正的租客,姓秦。每個月十五號,雷打不動,專程從省城來這兒喝茶。”
她頓了頓,補了一句:“今天,十三。”
。口一了喝,水開白的上桌起端,點紅個那著看辰林
”。茶喝去“,說他”。天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