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被丈夫殺害的前一天》第8章 看見一個人(2)

作者:文寶寶L·17天前

臥室裡傳來動靜,安安和歡歡也醒了,歡歡三歲半,光著腳丫跑出來,看到我就張著手要抱,嘴裡喊著“媽媽我餓,媽媽我餓啦”。

安安三歲,性子最安靜,站在門口不說話,但眼睛一直盯著我,像在確認我還在,我把三個孩子都攏到身邊,蹲下來平視她們。

“媽媽跟你們說一件事。”我儘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輕鬆,“從今天開始,我們不回那個家了,媽媽會找一個新的地方住,有暖氣,有熱水,你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小床。”

安安聽不太懂,只顧著啃自己的手指頭,歡歡眨了眨眼睛,小聲問:“那爸爸呢?”

樂樂突然握住歡歡的手,聲音比我還堅定:“不要爸爸了。”安安看了看姐姐,又看了看我,沒再問。

我站起來,走到窗邊,二十六樓的視野很開闊,能看到安南縣城的大半個輪廓。遠處是灰色的老城區,矮房子擠成一片;近處是新開發的商業區,幾棟寫字樓的玻璃幕牆反射著初升的日光。

手機響了一聲,是張曉發來的地址:安南縣建設路88號,正和律師事務所,三樓。

我存好地址,開啟手機銀行看了一眼餘額:9,995,000.00元,將近一千萬了,我強迫自己相信這不是一個夢。

我盯著手機銀行那串數字,腦子裡轉的不是怎麼花錢,而是下午兩點去律師事務所,三個孩子誰看?

樂樂六歲,安安四歲,歡歡三歲半。三個加起來不到一百斤,但沒一個能在陌生地方自己待著,歡歡還在尿褲子的年紀,安安認生到極點,樂樂倒是懂事,可六歲的孩子再懂事也是孩子。

我媽?不行,李偉家已經找到我媽頭上了,她要是出現在安南縣城,等於給李強指路。

王小琴,對,她初三才走,今天初一,還有兩天。

兩天夠我去律師事務所把材料交了,夠我去做傷情鑑定,但不夠我打完這場仗,律師說快的話兩三個月,慢的話半年,這半年裡,我每次出門,每次跑手續,每次上法院,孩子都得有人帶。

我翻出王小琴的微信,手指懸在輸入框上面停了十幾秒。

我一天到賬五百萬。

我給她五千一個月,比她在富士康拿得多,不用兩班倒,不用離開安南,不用跟陳東擠在外面租房子。

問題是怎麼開口,不讓她覺得我在施捨呢?

王小琴這個人我太瞭解了,她能大年三十半夜打車來接我,能把自己最後一千塊往我手裡塞,但你要讓她白拿錢,她做不到,必須給她一個活幹。

我撥了她的電話,響了兩聲就接了,那頭嘈雜,有風聲,還有汽車發動機的悶響。

“烈烈,我剛上公交車,咋了?出事了?”

“沒出事。”我靠在沙發上,“你到家了沒?”

“還有三站,陳東說李強走了,大概是沒問出來。”

“好。”我停了一下,“小琴,我有個事想跟你商量。”

“等一下,”王小琴突然壓低了聲音,語速變得很快,“烈烈,我也有個事要跟你說,剛才在車站等車的時候,我看見一個人。”

“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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