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現在怕了,想自保,頭一個找到我頭上,這事兒對我有沒有用?
有,張曉說過,警方在查小慧的身份,如果能證實她就是雲南那個女人丟的女兒,那整條線就串起來了。
李偉家不止家暴,還涉嫌賣人家女兒,對我的撫養權爭奪以及對李偉的刑事追責,全是一記重錘。
可我不能答應她,也沒資格給她擔保。
我回:“我不是律師,你的事我做不了主,但我可以幫你問,你要是真想保自己,最好的辦法不是找我,是直接去派出所自首,主動交代,會好一點。”
那邊沒聲了。
我等了三分鐘,又發了一條:“你考慮好了給我回話,但我先說清楚,警察找到你之前你還沒動作,那我幫不了你。”
過了五分鐘,她回了一個字:“好。”
我退出聊天介面,截了圖,所有對話全發給張曉。
張曉電話秒回。
“看到了。”
“她說的話,有幾分真的?”
張曉思索片刻說道:“七成。她大概知道孩子來路,但主動參與拐賣和收買被拐賣兒童是兩回事,量刑差別很大。如果她真是被動接收的,又願意配合,檢察院可以考慮從輕。”
“那我該不該勸她去自首?”
“用不著你勸,警方排查到她只是時間問題,她自己心裡清楚。”張曉繼續說道,“但她主動找你,這本身就是個訊號,李偉家內部已經慌了,你什麼都不用做,聊天記錄存好,關鍵時刻甩出來就行。”
“明白了。”
掛了電話,我放下手機。
樂樂早睡著了,安安抱著歡歡也歪在地毯上打盹,安靜輕手輕腳拿了毯子挨個蓋上。
“烈烈姐,孩子我來弄,你去歇著。”安靜壓低嗓子。
我點頭走進臥室,坐到床邊,我把今天的事從頭捋了一遍。
李偉出獄第一天就跟蹤小琴,跑派出所鬧事說我拐孩子,周春蘭大半夜找我探口風。
一個在外頭撒瘋,一個在屋裡慌了神。
我看了眼手機。
系統餘額:26,450,000,明天還有五百萬到賬。
眼前的事:明天做精神評估,初八店鋪過戶,過戶當天搬家換鎖裝監控,正月十五之前開業。
還有一件,那個被開除的女銷售,發了威脅訊息的那個。我讓小琴買的監控和鎖具到了沒有?
我發訊息給小琴:“監控買了嗎?”
她秒回:“買了,明天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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