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被丈夫殺害的前一天》第92章 同一天(2)

作者:文寶寶L·15天前

“那這錄音等於白錄了?”

“沒有白錄,但光靠它搞不倒趙正剛,”張曉的語氣變了一下,“你紙條上寫的那個人,王秀芬,平遠縣的?”

“對,劉美蓉說是礦難死者陳萬生的家屬,當年鬧得最兇的那家。”

張曉沒吭聲,過了好幾秒才說:“礦難瞞報,死者家屬被迫籤保密協議,這個事如果能坐實,性質就不一樣了,不只是拐賣的問題,而是重大安全事故瞞報,追訴期更長,趙正剛跑不掉。”

“那我去找這個王秀芬。”

“你別去,”張曉打斷我,“我在平遠縣有認識的律師,讓他先去摸個底,確認人還在不在,願不願意說。”

“行。”

“還有,”張曉的聲音壓低了一截,“劉美蓉今晚跟你見面這件事,趙正剛大機率已經知道了,接下來二十四小時之內,他一定會有所動作。”

“我知道。”

“你今晚錄的東西我馬上整理,明天我去找崔警官,把錄音作為線索提交,讓經偵那邊先立個案頭。”

“張曉,你跟我說實話,”我盯著車窗外黑漆漆的路,“四天之內,還來得及用礦難的證據阻止李偉出來嗎?”

張曉沉默了兩三秒,語氣透著現實的殘酷:“不可能。”

我握緊手機。

“烈烈,你要搞清楚,參與礦難瞞報和運屍體的是趙正剛和李強,李偉頂多算個收買被拐婦女的從犯。十年前的案子,警方光是核實證據、找家屬做筆錄就不止四天。”張曉深吸了一口氣,“李偉四天後出來,已經是定局了。”

我覺得車廂裡的空氣好像被抽乾了。

“但是,”張曉的話鋒猛地一轉,聲音裡透出一股狠勁,“只要我們在這四天裡,把礦難的鐵證遞到省廳或者巡視組手裡,趙正剛就徹底完了!趙正剛一倒,周明遠就不會再白幫忙,那個王法官也不敢再偏袒。我們要做的不是阻止李偉出來,把他背後的保護傘連根拔起!”

車開到家門口,我下車的時候腿有點軟,站了一會兒才穩住。

家裡燈亮著,我媽在客廳沙發上打瞌睡,電視開著,聲音調得很小,三個孩子已經睡了。

我去廚房倒了杯熱水,站在灶臺前喝了兩口。

手機響了,是林冉。

“老闆,你到家了沒?”

“到了。”

“超市那邊有個事我忘了說,下午孫德發走了以後,又來了個人,說是孫德發介紹的,問咱們裝修用不用他們的建材,我沒答應,但那人走的時候在門口拍了好幾張照片。”

“什麼樣的人?”

“四十多歲,開一輛白色麵包車,車牌我拍下來了,發你微信。”

“行,你發過來。”

掛了電話,我媽站起來要去給我熱飯,我攔住了,讓她去睡。

我坐在沙發上,把今晚劉美蓉說的話從頭到尾過了一遍,每一個環節都指向同一個人,趙正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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